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朱基釵)自今年9月起,民政部和公安部決定利用一年時間,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這是記者15日從民政部、公安部聯合召開的全國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視頻會議上獲悉的。民政部副部長鄒銘在會上指出,民政服務機構點多、面廣、線長,服務對象情況特殊、數量眾多,安全管理形勢十分嚴峻。特別是“5·25”河南魯山康樂園老年公寓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9人死亡,影響惡劣,教訓深刻。 為深刻吸取河南魯山“5·25”火災事故教訓,近日,民政部與公安部聯合下發《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方案》,決定從2015年9月20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據了解,專項治理的範圍以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國家、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的養老機構、社會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兒童福利院、敬老院、優撫醫院、光榮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養機構等社會福利和公益機構為主。將全面檢查社會福利機構,摸清底數、排查隱患,嚴禁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於A級的彩鋼板建築,依法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社會福利機構,提請當地政府督促落實整改責任,徹底整治。 同時,民政部、公安部還聯合下發了《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從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防火檢查、落實每日防火巡查、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加強消防設施管理、嚴格消防控制室管理、設置消防安全標識、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定預案並開展消防演練和禁止行為等十個方面,對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做出了明確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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