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紀律審查,就當以紀律為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0-16 09:28 來源: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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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會議強調,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

  此前,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調研並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員和群眾代表對修訂廉政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意見建議時指出,在線索處置、紀律審查、執紀審理各個環節,都要以紀律為尺子。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黨組成員奚曉明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這是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不久前發佈的一則通報。細心的網友不難發現網站發佈的通報中“紀言紀語”越來越多,“紀律”成分越來越重,透露出紀律審查工作的一大變化:聚焦紀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什麼樣的形勢決定什麼樣的任務,也決定著工作方式和特點。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要求紀檢監察機關把紀律作為管黨治黨的尺子,真正管住紀律,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把紀律挺在前面,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就是深化的方向。

  當好紀律“守門員”,小錯提醒,動輒則咎

  反腐敗是把雙刃劍,打的是違紀違法黨員幹部,疼的是組織,損害的是黨的形象。

  不久前,伴隨著河南教育學院黨委書記劉金海落馬的消息傳出,社會上便傳來一些惋惜的聲音:“一個有著海外留學背景的物理學專家,卻墮落為腐敗分子,這是其個人的不幸,更是組織的損失。”

  慘痛的代價提醒我們,紀律審查工作一定要把紀律挺在前面,小錯提醒,動輒則咎,當好紀律“守門員”。看看十八大以來落馬的官員,無數案例表明,領導幹部違法必先違紀,看似不起眼的“小節”失守其實都埋下了一顆腐化墮落的種子。

  “一些人如果違反了黨的紀律卻沒受到懲處,可能會繼續往下滑,就可能越過了另一條底線,那就是法律的底線。”中央黨校教授謝春濤説。

  然而,過去存在一種傾向,紀委總想著辦大案要案,對違規收受禮品、篡改檔案等“小毛病”視而不見、不管不問,以致錯失最佳執紀時機,導致小錯釀成大禍。

  紀委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力量,黨章對其主要任務有著明確規定。如果只想著辦案甚至是大案要案,就偏離了“原教旨”。十八大以後,中央紀委把“辦案”改叫“紀律審查”,不只是名稱的改變,更是內涵的深化,體現了職能的重大轉變,是對黨章規定的回歸。

  而今,這種變化正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流行”開來。紀檢監察機關近期的通報顯示,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的信息越來越多。

  “查辦案件表明,如果第一次違紀或者前期違紀就被處理,幹部在以後的工作中會更懂得要遵紀守法,走好人生每一步。”杭州市紀委幹部胡海江介紹説。

  “紀律的歸紀律”、“法律的歸法律”,突出黨紀特點,增強震懾力

  隨著紀律審查工作更加突出執紀特色,一種猜測一度在社會上露頭:反腐的節點到了,“打虎”的節奏要放緩了?

  懷有這種猜測的人,顯然沒有很好地理解中央精神。6月26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強調,“反腐沒有休止符”,“繼續查處各種腐敗問題”。最近,蘇樹林等人的落馬,更是給予這種猜測有力的回應。

  “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這就決定了貪污、受賄等腐敗問題依然是紀律審查的重點,只不過這些問題常常始於違紀,需要引起高度重視。”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教授賀夏蓉表示,抓早抓小,絕不意味著放緩“打虎”節奏,而是強調關口要往前推移,這其實是治理腐敗的一種深化。

  突出執紀特色不意味著放鬆查辦案件,卻對案件查辦提出了新的要求——快查快結、快進快出,把主要違紀事實查清後,涉嫌犯罪線索可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紀委辦案,説到底是一種執紀活動,就是‘依靠紀律’、‘執行紀律’、‘適用紀律’、‘維護紀律’和‘實現紀律’的過程。”賀夏蓉表示,快查快結是“紀律的歸紀律”、“法律的歸法律”,突出黨紀特點,也是節約辦案成本的有效手段,紀律審查過程耗費越少、成本越低,對腐敗的震懾力就越大。

  “一個案件耗費的時間越少,就能騰出越多的時間查處其他案件,拔除‘爛樹’,也能更多地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黨紀輕處分等方式開展執紀,醫治‘病樹’。”多名省級紀委幹部告訴記者,快查快結是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的需要,一定要找準職責定位,轉變過去“貪大求全”的政績觀,實現監督執紀常態化、長效化,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把握住重點,治“病樹”、拔“爛樹”、護“森林”

  突出執紀特色的紀律審查工作,內涵更加豐富、涉及面更加廣泛。這就決定了,紀律審查要增強對政策和策略的把握能力,抓住重點,絕不能大水漫灌、水過地皮濕。

  9月16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召開座談會,要求盯住中秋、國慶兩個節點,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入推進糾正“四風”工作。此前不久,中央紀委監察部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中秋節、國慶節前後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堅決防止“四風”反彈。一再強調,表明把此類問題列入審查重點,“拿著放大鏡去找,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含糊”。

  那麼,除了“四風”問題,紀律審查工作的重點還有哪些?

  就違紀形態而言,看看中央紀委對省部級官員被開除黨籍的通報就能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的行為是其中一個答案。今年以來,從秦玉海,到武長順,再到王天普,在每一起通報中,“嚴重違反或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之類的表述從未“缺席”過。

  就人群而言,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是紀律審查的重點。

  “重點查處這‘三類人’,體現了兩點論與重點論、‘樹木與森林’、減少腐敗存量與遏制腐敗增量的有機統一。”湖南省法學會廉政法學課題組組長鄧聯繁表示,這有利於提高反腐敗的精準性,減少跟著感覺走的隨意性、粗放性;有利於提高反腐敗的實效性,形成強大震懾;有利於防止帶病提拔、邊腐邊升,提高選人用人和反腐倡廉建設的公信力。

  紀律審查要抓重點,也要抓要害和關鍵。不論在哪個地區和部門,都要先抓班子問題,而班子中一把手又是重中之重。另外,後備幹部以及即將進入黨政領導班子的幹部,也是重點關注對象。

  專家表示,這幾類人身份各異,卻具有共性,那就是腐敗風險和危害相對較大。盯緊他們,有針對性開展監督,就能有效遏制腐敗增量。(張磊)

責任編輯: 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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