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煌十二五”系列報告會第十一場報告10月19日在京舉行,光明日報記者採訪了報告人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鍾山。 問:近年來,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融合日益加深,在世界經濟舞臺上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請問,“十二五”時期,我國開放型經濟發展取得了哪些成就? 答:“十二五”時期,世界經濟處於國際金融危機之後的深度調整期,復蘇進程艱難曲折;國內經濟步入新常態、轉型升級壓力加大。面對複雜嚴峻的形勢,我國始終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不動搖,實施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推動內需與外需、出口與進口、“引進來”與“走出去”、東部與中西部協調發展,對外開放再上新臺階,開放型經濟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日益突出。 一是貿易大國地位得到鞏固和提升,連續兩年成為世界貨物貿易第一大國。受全球市場需求低迷、發達國家“再工業化”、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等因素疊加影響,國際貿易呈現金融危機以來的低速增長態勢,我國外貿增速放緩,但仍然高於全球平均水平。“十二五”前四年,貨物貿易年均增速為9.7%,高於全球同期4.2個百分點,貨物貿易佔全球份額由2010年的10.4%上升到2014年的12.4%。服務貿易保持快速發展,服務進出口總額從2010年的3624億美元增至2014年的6043億美元,年均增長13.6%,世界排名從第四位上升至第二位。 二是利用外資水平不斷提高,連續23年位居發展中國家首位。“十二五”期間,面對全球外國投資總體下降的形勢,我國堅持利用外資“三個不會變”,不斷優化投資環境,利用外資實現穩定發展。“十二五”前四年,我國累計實際利用外資4974.7億美元,年均增長2.9%,2014年首次位居世界第一。外資結構進一步優化,服務業利用外資比重達55.4%,高於製造業22個百分點;産業梯度轉移成效明顯,2014年中西部利用外資佔比達18.1%,比“十一五”末提高了3.1個百分點。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的地區總部、研發中心等機構超過2000家,研發、設計、物流等高端環節加快向我國轉移。 三是走出去步伐加快,對外投資連續3年位居世界第三。“十二五”以來,我國走出去的層次、水平和效益進一步提升,對外直接投資由2010年的688.1億美元增加至2014年的1231.2億美元,年均增長15.7%,世界排名由第六位升至第三位,雙向投資首次接近平衡,標誌著我國從輸出産品向輸出資本轉變。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年均增速為11.5%,正從偏重工程總承包和土建施工向項目融資、設計諮詢、運營維護、後期管理等高附加值領域拓展;對外輸出勞務人員年均增速為8.1%。 四是多雙邊經貿關係取得新成果,參與國際經濟治理的話語權和主導權增強。“十二五”時期,國際政治經濟格局深刻調整,話語權和主導權爭奪更趨激烈。我國積極參與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等機制建設,充分利用聯合國、亞太經合組織、亞歐會議等平臺,成功舉辦了APEC北京峰會,引導國際經濟秩序朝于我有利方向發展;堅定維護多邊貿易體制在全球貿易投資自由化進程中的主渠道地位,推動世貿組織多哈回合談判達成“早期收穫”協議,積極推動制定多邊投資規則;自由貿易區戰略加快實施,上合組織、泛北部灣、大湄公河、中亞、東盟東部增長區、大圖們倡議等區域次區域合作不斷深入,多邊、雙邊、區域開放合作齊頭並進,取得了積極成效,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有利外部環境。 問: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一貨物貿易大國,正從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邁進。請問,“十二五”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在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方面取得了哪些新進展? 答:“十二五”以來,我國外貿發展方式轉變加快,結構不斷優化,取得了積極進展,邁向貿易強國步子更加堅實。一是出口主導産業從輕工、紡織、家電等傳統優勢産業向裝備製造業等資本、技術密集型産業轉換的勢頭逐步顯現,國際競爭新舊優勢正在發生更替,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新優勢正在加快形成。2014年我國機電産品、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占比分別為56.3%和28.2%;裝備製造業出口額達2.1萬億元,佔出口總額的17%。二是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協調發展。服務貿易佔我國對外貿易的比重從2010年的10.3%增至2014年的12.3%。2015年1-7月,我國服務進出口總額為3703億美元,同比增長14.1%,佔對外貿易的比重為14.3%。金融、保險、物流、諮詢設計、廣告等與貨物貿易緊密相關的生産性服務貿易發展加快。三是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貿易、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新型貿易方式蓬勃發展,2015年前三季度,跨境電子商務增速超過30%。四是國際市場日趨多元。2014年我國與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進出口占進出口總額的比重達56.8%,比“十一五”末提高了3.7個百分點。五是外貿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增大,據測算,2015年上半年貨物凈出口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25.6%,對國民經濟增長起到了重要的拉動作用;對外貿易直接或間接帶動就業人數達到1.8億左右,創造了18%的全國稅收。 問:“十二五”時期,國務院批准設立了上海、廣東、天津、福建等自貿試驗區,請問自貿試驗區建設進展情況如何? 答:自貿試驗區建設主要任務是推動體制機制創新,探索我國對外開放的新路徑和新模式,為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積累經驗。兩年來,自貿試驗區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一是以負面清單管理為核心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負面清單條目數已由上海自貿試驗區2014年的139條縮減至122條,金融、航運、商貿、專業服務、文化及社會服務領域的多項擴大開放措施全面實施。二是以貿易便利化為重點的貿易監管制度有效運行。創新“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的監管制度,推出“先入區、後報關”等60余項創新舉措,啟動實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管理制度,建立貿易、運輸、加工、倉儲等業務的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三是以資本項目可兌換和金融服務業開放為目標的金融創新制度有序推進。截至2015年8月,上海自貿試驗區已有36家機構接入分賬核算單元體系,開設2.6萬多個自由貿易賬戶,賬戶收支總額超過1萬億元。四是逐步在全國推行自貿試驗區經驗。目前,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取得的一系列制度創新成果,已在全國推廣27項,將繼續在全國範圍推廣28項,在海關特殊監管區推廣6項。 問:請問“十二五”時期我國推進國際産能和裝備合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近年來,我國裝備製造業持續快速發展,産業規模、技術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大幅提升,國際産能和裝備製造合作步伐加快,集群式、抱團式走出去增多,涌現了一批大型投資合作項目。2011-2014年,我國製造業對外投資累計達324.9億美元,佔同期對外投資總額的8.3%,海外裝備製造企業2000余家。2014年境外軌道交通建設類項目簽訂合同額247億美元,同比增長3倍多,其中尼日利亞沿海鐵路項目以119.7億美元創下了對外承包工程合同金額之最。截至2015年6月底,在建68個境外經貿合作區累計投資162.6億美元,入區企業870家,其中中資控股企業602家,帶動了裝備製造等行業向境外轉移。 問:金融危機以來,經濟全球化路徑發生深刻變化,多邊合作舉步維艱,自由貿易區等區域合作方興未艾。請問“十二五”以來,我國在自由貿易區建設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十二五”以來,我國自由貿易區戰略加快推進,取得了豐碩成果。與瑞士、冰島、韓國、澳大利亞簽署了自貿協定,啟動並全面推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談判、中日韓自貿區談判、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談判、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區第二階段談判、中國-斯裏蘭卡自貿區談判和中國-馬爾代夫自貿區談判。此外,積極推動與歐盟、金磚國家、加拿大和其他新興經濟體等商建自貿區。目前我國已簽署的自貿協定達14個,涉及22個國家和地區。在自貿夥伴不斷增加的同時,自貿區建設水平也不斷提高,已生效的自貿協定大多數貨物貿易自由化率較高,零關稅産品稅目及進口額佔比基本在90%以上。自貿區推動貿易投資合作的作用明顯。2014年,我與22個自貿夥伴貿易額達到1.62萬億美元,佔我外貿總額的37%,我與自貿夥伴之間進出口增速高於其他國家和地區2個百分點,對自貿夥伴出口增速高於其他國家和地區5個百分點。 問:2013年,習近平主席訪問中亞、東南亞期間,提出了“一帶一路”建設合作倡議。請問兩年來我國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進展情況如何? 答:建設“一帶一路”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近兩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則,緊緊圍繞“五通”,全面推進與沿線國家各領域務實合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一是合作規模不斷擴大。2014年,我國與沿線國家貿易總額達到1.12萬億美元,佔我貿易總額的26%;對外直接投資125億美元,佔我對外投資總額的12.1%,完成工程承包營業額643億美元,接近總額的一半。二是合作領域不斷拓展,從傳統的商品和勞務輸出為主發展到商品、服務、資本輸出“多頭並進”,從單個企業走出去發展到通過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集群式走出去。三是一批重大合作項目紮實推進。中國—中亞天然氣管道D線、中俄東線天然氣管道、中哈連雲港物流合作基地、巴基斯坦瓜達爾港、匈塞鐵路等項目進展順利,中白工業園、中馬欽州産業園和馬中關丹産業園、中印尼綜合産業園、中埃蘇伊士經貿合作區等園區加快建設。這些項目促進了相關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帶動了就業和民生改善,展現了“一帶一路”建設的廣闊前景。 問:請問“十二五”時期兩岸四地區域一體化進程進展情況如何? 答:“十二五”以來,內地與港澳臺經濟聯絡進一步加強,制度性安排深入推進,開放合作取得重要進展。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進一步深化,並將於2015年底前三地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香港是內地第四大貿易夥伴,香港保持著內地最大的境外投資來源地和境外投資目的地地位,目前內地在港上市企業市值已超過香港股市總市值的一半。大陸與台灣地區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後續投資保護協議、服務貿易協議,推動兩岸經貿制度化合作取得新成果。大陸是台灣地區最大的貿易夥伴和投資目的地;台灣地區是大陸第七大貿易夥伴、第六大外資來源地。 問:請問“十二五”時期我國對外援助主要開展了哪些工作? 答:我國始終堅持不干涉受援國內政的原則,開創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援外模式,已成為南南合作的典範。“十二五”以來,我們堅持正確義利觀,弘義融利,穩步擴大援助規模,拓寬援助領域,提升援助水平,對外援助事業得到了穩步發展。2011年至2015年8月,我國為120多個發展中國家累計援助820個成套項目,提供692批物資;在華舉辦5300多期培訓班,為發展中國家培訓12萬名官員和技術人員;提供11.5萬個來華留學獎學金名額;派遣醫療、農業、教育等各類專家和志願者4萬多人次。援助領域更加關注民生改善和可持續發展,加大對農業、教育、醫療衛生、基礎設施、人才培訓等領域的援助力度,幫助受援國改善民生條件,提升自主發展能力。一批援助項目得到了受援國和國際上的廣泛好評,例如,向埃博拉疫區提供四輪共計7.5億元人民幣的援助,向尼泊爾地震災區提供三輪共計1.4億元人民幣的援助,努力幫助當地克服災情、恢復生産生活,贏得國際社會廣泛讚譽。 問:金融危機以來,全球貿易投資保護主義有所抬頭,我國面臨的貿易摩擦增多。請問“十二五”時期,在應對貿易摩擦、維護經濟安全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績? 答:“十二五”以來,我國貿易摩擦多發已成常態,共遭遇貿易救濟案件394起,涉案金額529億美元。我們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在深化開放的同時,加強風險防控,積極應對貿易摩擦,增強貿易救濟能力,用好國家安全審查、反壟斷等手段,有力促進了開放與安全協調發展。一是妥善處理了歐盟光伏類産品貿易救濟調查、美國輪胎特保案、歐委會對我無線通信設備“雙反”等一批情況複雜、金額巨大、影響廣泛的重大案件。妥善處理新興市場貿易摩擦,成功應對了歷時三年的秘魯對華服裝及配飾反傾銷案和南非、印度、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墨西哥和歐亞經濟委員會的反補貼調查。二是貿易救濟能力增強。2011年至2015年9月,我國共發起反傾銷調查41起,反補貼調查3起,已成為能夠使用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三種貿易救濟手段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三是反壟斷工作進一步加強。2011至2015年上半年,立案經營者集中1050件,審結案件990件,其中無條件批准971件,附條件批准18件,禁止1件。四是海外權益得到更好保障。對外投資合作境外風險防控體系不斷完善,以“事前防範、日常監管、應急處置、服務保障”為核心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加強政府服務,對外投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建立健全,已覆蓋90%左右的境外企業、項目。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每年妥善處置了數十起涉我境外安全突發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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