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試點“證照分離”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2-19 10:01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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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試點“證照分離”改革
涉及百餘項行政許可,調整九部相關法規規章

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上海浦東新區率先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上海市政府1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透露,上海將從與企業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許可事項中,選擇審批頻次比較高、市場關注度比較高的110多項行政許可事項,先行開展改革試驗。為配合改革,浦東新區範圍內將暫時調整實施9部相關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

原來成立企業,要先取得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證,才能到工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即所謂的“先證後照”。上海自貿試驗區建立和擴區以來,率先開展了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實現了市場準入領域的“先照後證”,並在面上推開,獲得了企業的廣泛認可。但是,從“先證後照”到“先照後證”,市場主體反映,獲得商事登記制度主體資格後,要實際開展經營業務,需要辦的證還很多、辦起來也很難。開展“證照分離”改革,主要是聚焦辦證環節,通過採取改革審批方式和加強綜合監管,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使企業辦事更加便捷高效。

根據許可事項的不同,“證照分離”改革分5種情況推進試點,具體包括:對於市場能夠有效調節、行業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一律取消審批;對於政府需要獲得信息、開展行業引導、制訂産業政策、維護公共利益的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對於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實行告知承諾制;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也不適合告知承諾制的事項,簡化辦事流程、公開辦事程序,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但是,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態環保等特定活動,仍將堅持底線思維、加強風險控制、強化市場準入管理。據透露,設立舊機動車鑒定評估機構、設立可錄光盤生産企業均可取消審批,加工貿易合同審批則將改為備案,而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音像製作單位變更名稱或兼併和分立等簡化審批並實行告知承諾制。

為確保“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順利進行,上海將探索建立信息互聯共享、證照監管協同、誠信自律結合、行業社會共治、風險預警及時的綜合監管體系。(記者 孫小靜)

責任編輯: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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