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交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下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先手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1-12 16:29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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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印發了《關於下放部分交通項目審批權和簡化審批程序的通知》(發改基礎〔2015〕2933號,以下簡稱《通知》)。本報記者為此採訪了發展改革委基礎産業司有關負責人。

問:最近,發展改革委進一步主動下放和簡化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事項,請問推進交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背景是什麼?

答:本屆政府成立伊始,開門辦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推進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作為“先手棋”。2015年5月12日,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李克強總理作了重要講話,明確要求2015年要再砍掉一批行政審批和核準項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中央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向縱深發展,我委圍繞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係,自覺推進自我革命,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15年4月,率先簡化鐵路項目審批程序,對納入國家規劃的鐵路建設項目,在確保前期工作質量的前提下,由原來先後審批立項和可研報告簡化為只審批可研報告一道手續。隨後,我們進一步深化研究制定交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案,通過廣泛徵求有關部門和地方發展改革部門意見,提出了進一步下放審批權和簡化程序的事項,報請國務院批准。

問:本次下放和簡化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事項的基本思路是什麼?

答:簡政放權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有效激發和釋放市場活力,形成更為強勁而持久的發展動力。我們堅持積極穩妥原則,在推進交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做到態度堅決、準備充分、措施到位,提高放權的含金量,增強監管的有效性,突出便民服務的主動性,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總體來看,基本思路就是“三結合、兩延伸”。

“三結合”,一是放簡結合。能夠通過規劃手段實現有效調控的事項,全部下放地方政府審批、核準,保留審批、核準的主要是涉及重大生産力佈局、國家安全和綜合銜接平衡的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重大項目。對保留的少量審批、核準事項,全部調整為一道審批,簡化審批程序。二是放管結合。對下放的審批、核準事項,主要通過規劃、資金、稽察、監測、預警等手段,形成新的調控方式。三是放轉結合。下放審批、核準後,轉變職能、轉變作風,更好地為決策服務、為基層服務、為行業服務。

“兩延伸”,工作重點往兩頭延伸,加快實現定位轉型。一頭是向戰略規劃延伸,發揮宏觀經濟部門站位高、視野寬的優勢,向戰略性、全局性發展;另一頭是向監管服務延伸,圍繞戰略規劃實施,貫徹好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

問:本次下放和簡化了哪些具體審批事項?

答:這次下放和簡化的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事項包括下放7項、簡化3項。具體是:

(一)將國家高速公路網改擴建項目、普通國省道建設項目、內河航道建設項目(長江幹線航道和國際國境河流航道建設項目除外)、內河航電樞紐建設項目、機場改擴建項目(增建跑道除外),下放省級政府審批。

(二)將納入國家批准規劃的鐵路增建單線項目由中國鐵路總公司自行決定,民航空管項目按隸屬關係由民航局審批。

(三)對納入國家批准規劃的長江幹線航道項目,跨境、跨10萬噸級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現狀或規劃為一級及以上通航段)的獨立公(鐵)路橋梁、隧道項目,以及交通行業直屬院校、科研機構等中央本級非經營性項目,我委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直接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另外,鐵路建設項目和國家高速公路網建設項目已經實行直接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問:交通審批制度改革後,如何保證落實到位?

答:對下放審批權限和簡化審批程序的事項,我們將按照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要求和措施,確保既放權到位、接住管好,又服務到位、監管有效。主要措施包括:

第一,明確承接審批責任主體。堅持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加強,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將行政審批權限和責任對等落實到崗位、落實到個人,建立並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制度。考慮到審批權限下放後承接能力以及綜合協調的需要,本次我們明確要求,下放到省級政府的審批事項不得再行下放,由有關部門和單位自行審批或決定的事項不得再行轉移,必須接住管好,履行主體責任。

第二,強化業務培訓和指導。我們將主動加強與地方發展改革部門的溝通聯絡,採取業務培訓、情況交流等多種形式和辦法,指導地方制定承接方案和完善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事項受理條件、審查重點、審批程序和調整條件等,規範權力依法運行,確保地方接住管好,並將承接情況及時報送我委。

第三,加強規劃宏觀管理。2015年,我們研究制定了《京津冀協同發展交通一體化規劃》和《城鎮化地區綜合交通網規劃》。目前,中長期鐵路網規劃2030年、全國民用機場佈局規劃2030年,以及“十三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等交通專項規劃正抓緊編制,我們將借鑒城市軌道交通、城際鐵路建設項目審批權下放後加強規劃管理的做法和經驗,明確重大項目佈局和實施要求,做好城際鐵路網規劃和城市軌道交通網規劃審核工作,確保項目建設規模合理、節奏可控。

第四,及時跟蹤檢查項目實施情況。依託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動態更新項目進展,形成常態化信息報送和反饋機制,及時掌握項目實施進度和投資完成情況,做好前瞻性分析研判。採取委託稽查、部門聯合督查等方式,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對重大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視情況採取通報批評、約談、現場督辦、與投資安排挂鉤等措施,建立臺賬,限期整改。

第五,縱橫聯動推動項目有序實施。依託鐵路投融資改革和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協商會議制度等現有工作機制,加強與地方、部門、企業協調溝通,協助解決前期工作不到位、審批程序複雜、徵地拆遷難等問題,確保重大項目按計劃推進。加強相關重大政策研究,推動土地、資金等相關政策措施同步配套,形成支撐項目順利實施的合力。

問:本次簡政放權的預期效果主要有哪些?

答:從項目審批工作看,本次下放審批和簡化審批環節的事項數量較多,加上2013年和2014年我們取消、下放和簡化程序的審批事項,初步測算,我委交通領域審批事項壓減了70%,審批效率大大提高,這將有利於項目的推進和實施。審批工作的大幅減少,使我們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謀大事、議大事、抓大事,可以在“兩延伸”下更多功夫,今年我們在交通領域謀劃和出臺以“支撐引領”為主線的系列規劃政策,也得益於此。同時,從經濟社會效益看,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有利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有利於更好發揮地方政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增加政策的靈活性,釋放更多利好,激發更多活力,促進交通運輸持續健康發展。

問:對交通審批制度改革是否還有進一步的考慮?

答:在推進交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上,發展改革委態度堅定、行動堅決。對於目前仍保留的少量審批事項,將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作用,發展改革委更多地把工作重點放在規劃、政策、服務和監管上。同時,對於深化改革中確需暫時保留的個別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進駐政務服務大廳受理,統一接收、統一答覆。近期,橫向聯通部門、縱向貫通地方的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已投入運行,我們將按照簡化手續、優化程序、在線運行、限時辦結、把審批變成服務的要求,努力為企業、基層、社會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務,做到公開、透明、陽光。

責任編輯: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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