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返鄉創業從事農林牧漁業可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1-21 10:19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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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林業局等六部委聯合發文
啟動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行動計劃

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民政部、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扶貧辦日前聯合下發通知,啟動實施開發農業農村資源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行動計劃,促進返鄉人員創業、帶動農民就業增收。行動計劃于2015年11月至2020年12月實施,分動員部署、全面實施、深入推進3個階段進行。

行動計劃將認真落實返鄉創業扶持政策。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包括部分農産品初加工項目所得可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閒置宅基地整理結余的建設用地可用於休閒農業,鼓勵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發展休閒農業。發揮沙産業優勢和農牧民積極性,支持沙區建立合作社、協會,努力擴大農牧民就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認真落實稅收、保險等相關優惠政策。鼓勵開發返鄉創業項目。鼓勵知名鄉鎮企業和農林龍頭企業在延長産業鏈、價值鏈過程中帶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鼓勵返鄉創業人員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依託農業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發展農(林、牧、漁)家樂、森林人家、森林旅遊等,在農區變景區、田園變公園、民房變客房、青山變金山、産品變商品中創業興業。鼓勵返鄉人員創辦領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龍頭企業、林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發展設施農業、規模種養業、農産品加工業、休閒農(林、牧、漁)業、林下經濟、農産品流通、農業電子商務、農技推廣、農資配送、農業信息服務等領域創業興業。發展林下經濟帶動返鄉創業,結合當地森林資源情況,在保護好生態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下空間,培育適合當地發展的林下經濟品種,大力推進林下經濟發展,扶持返鄉人員在不斷創新中創業。引導返鄉創業人員樹立生態保護責任意識,鼓勵利用新技術、新工藝開展林産品精深加工和副産品開發,促進循環發展和綜合利用。

同時,行動計劃將積極培育返鄉創業帶頭人。繼續加強基層林業工作站建設,引導林業科技特派員科技創業,鼓勵專業技術人員進村入戶,開展林竹培育、林下種養、林産品採運、林産品加工等實用技能指導培訓。合力搭建返鄉創業平臺。建設返鄉創業園,認定返鄉創業見習基地,搭建網上創業平臺。努力構建返鄉創業公共服務體系。結合全國性、地方性的農業、林業行業展會和各地農林産品博覽會,開展返鄉創業創新産品展示展銷推介活動。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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