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出臺 日前,遼寧省政府出臺《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對15項工作任務明確了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 意見提出,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厘清各部門市場監管職責;加快推進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構建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監管制度; 加快建立健全登記註冊、行政審批、行業主管相互銜接的市場監管機制,實現各部門間依法履職信息的互聯互通、聯動響應,形成分工明確、溝通順暢、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加快推進以法治為基礎的社會多元治理,健全社會監督機制,構建市場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格局。 意見提出,遼寧省工商局要持續推進嚴格執行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工作,2016年4月底前,遼寧省工商局和省編委辦將完成編制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目錄工作。兩個目錄均通過遼寧省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各審批部門要在今年6月底完成編制行政審批事項審批標準工作並持續推進。 遼寧省還將加快推進省網上審批平臺建設,到2016年底前實現全省所有非涉密的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和集中監管,通過省網上審批平臺向社會公示受理、審查、批准等審批信息。 2016年底,遼寧省將完成並持續推進工商部門履行“雙告知”職責;實行政府部門信息統一公示; 建立信息互聯共享機制;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動響應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等工作中,將信用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此外,還將持續推進以下事項:編制市場主體監管職責目錄工作、推廣“雙隨機”抽查機制;通過建立健全網絡市場監管分工協作機制等辦法,防範化解風險;探索推進統一市場監管和綜合執法模式,大幅減少市縣兩級政府執法隊伍種類,加強執法聯動,形成監管合力;採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引導市場主體自治;推進行業自律;鼓勵社會監督。(記者 關艷玲 趙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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