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四次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3-10 08:58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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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四次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
人均50元 繼續保持在全國和西部前列

記者3月8日從青海省衛生計生委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經青海省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青海省第四次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在2015年的基礎上再提高5元,達到人均50元,補助標準繼續保持在全國和西部前列。

據了解,日前,青海省衛生計生委和青海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於做好2016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居民健康檔案規範化電子建檔率要以縣(區、市)為單位,達到75%以上;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保持在90%以上;以縣(區、市)為單位,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規範管理率均達到50%以上;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結核病患者居家服藥規範管理率達到90%以上;以市(州)為單位,中藏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目標人群覆蓋率保持在40%以上。

《通知》指出,各地將於3月底前全面完成政府購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招標採購工作,通過購買服務方式,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同質均等的15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積極轉變基層衛生服務模式,統籌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穩步推進簽約服務。探索建立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主體的慢病綜合健康干預管理工作模式,並進行適當的醫療延伸服務,逐步由“重管理數量”向“重管理質量”轉變。充分利用現有基礎資料,開展轄區疾病譜分析,並提出針對性干預措施,促進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統籌協調發展。(記者 李欣)

責任編輯: 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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