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於開展全國生態建設突出貢獻獎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林業局,國家林業局各司局、各直屬單位,各有關單位: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國林業生態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為大力弘揚先進,進一步激勵全社會投身生態建設的積極性,我局決定2016年開展“全國生態建設突出貢獻獎”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各地在林業生態建設中業績突出、成績顯著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範圍為:縣級以上地方林業主管部門主管的林木種苗管理機構,各級林木種苗質量檢驗機構,承擔林木種苗生産任務的林木良種基地、苗圃,從事林木種質資源保護、林木良種選育推廣、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和質量管理、林木種苗工程建設、林木種苗信息化建設的單位和個人;林業科學研究、技術推廣、標準化與質量監督、知識産權、科學技術普及、科技管理等方面的單位和個人;從事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和管理的地、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工程主管部門、縣級行業部門和社會團體等;各級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工作者和生産者等。 二、評選原則 (一)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的原則。重點向基層、長期紮根在工作一線的人員傾斜,要兼顧生産、管理、科技不同崗位,要有先進性、代表性和廣泛性。 (二)堅持群眾路線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評選推薦的單位和個人要在當地進行公示,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經推薦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通過後上報。 (三)堅持推優激勵的原則。此次表彰的目的是表彰和激勵工作業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更好地推動和促進工作,各評選推薦單位要按照統一的條件和程序進行申報,建立推優激勵機制。 三、名額分配和獎勵方式 此次評選表彰“全國生態建設突出貢獻先進集體”180個,“全國生態建設突出貢獻先進個人”300名,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副廳局級或者相當於副廳局級以上單位和幹部不參與評選、縣處級以上黨委或者政府不參與評選,縣處級幹部原則上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0%,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並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按科研人員對待。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分別授予“全國生態建設突出貢獻先進集體”、“全國生態建設突出貢獻先進個人”榮譽稱號,並頒發獎牌(集體)和證書(個人)。 四、評選條件 (一)先進集體 1.堅持貫徹執行林業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業績突出,在林木種苗、林業科技、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五期工程建設中取得了顯著成績,在本地區、本行業有良好的社會聲譽。 2.各項工作制度健全,管理科學規範,工作高效有序,求真務實,奮發向上,無違法違紀行為,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充分認可。 3.林木良種基地在林木種質資源收集、種源試驗、子代測定、良種生産、良種推廣和示範等方面成績顯著,社會效益明顯,推動了林木良種事業發展。 4.林木種苗管理機構為獨立法人單位,在林木種苗機構能力建設、種苗質量監督、種苗市場監管、種質資源保護、良種選育推廣、種苗信息管理、種苗工程建設等工作中成績突出,且本轄區連續5年內未出現種苗質量事故。 5.林木種苗質量檢驗機構為能夠較好地完成當地林業主管部門下達的林木種苗質量抽查和質量把關任務。在完善工作制度、儀器設備和人員配備、提高檢測能力等方面較為突出,且連續5年未被投訴。 6.在林業科技工作中,有較強的團隊凝聚力、攻堅克難能力和團結協作精神,堅持求實創新、拼搏奉獻,工作業績突出,社會效益明顯,團隊帶動示範作用顯著。 7.在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五期工程組織、實施、管理以及政策、資金、技術、服務等方面成效顯著,高質量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具有示範和帶動作用。 (二)先進個人 1.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政治思想堅定,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林業各項方針政策。 2.熱愛本職工作,遵紀守法,勤奮務實,崇廉拒腐,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克己奉公,愛崗敬業,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和較高威望。 3.刻苦鑽研業務,工作業績突出,事跡感人,在林木種苗發展、林業科技、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五期工程建設中做出了突出貢獻,在推動林業科技創新和加快林業科技進步中成績顯著。 4.從事林木種苗科研工作的人員多年來一直堅持在林木種苗生産一線,長期進行林木良種選育研究,促進科研與生産相結合,在林木良種選育推廣工作中取得了巨大成就。 5.有較高的業務素質,有強烈的責任心和事業感,能夠起到表率作用。優先推薦連續從事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 6.模範遵守職業道德,熱愛林業科技工作,在本職崗位上表現出高度的事業心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工作上積極努力,腳踏實地,刻苦鑽研,業績突出,為推動林業科技事業大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 7.從事三北防護林體系工程建設、組織、管理、實施等工作,成績突出,成效顯著,對推動區域三北防護林事業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五、評選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局成立全國生態建設突出貢獻獎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張永利副局長擔任組長,局辦公室、人事司、科技司、場圃總站、三北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協調工作。日常工作由科技司、場圃總站、三北局等單位具體負責。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規範工作程序,嚴格審核把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確保工作質量。 (二)嚴格按規定開展評選工作。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要求,自下而上、逐級組織開展本地區的推薦審核工作。對被推薦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人員,按幹部管理權限,徵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意見。對擬推薦的單位和個人,要在有關媒體上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依照管理層級上報。 (三)材料上報。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將評選表彰活動工作情況報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表(見附件2、3)一式3份(並電子文檔)及機關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徵求意見表(見附件4)一式2份于2016年4月10日前報全國生態建設突出貢獻獎評選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絡人:周景莉 呂光輝 劉冰 電 話:010—84238810 84238712 0951—4124012 附件: 1.全國生態建設突出貢獻獎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名額分配表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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