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文件,規定湖北省“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為1020.3萬立方米,比“十二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增加19.7萬立方米。 採伐限額是每年採伐消耗森林和林木(胸徑5厘米以上)蓄積的最大限量,不得突破。文件要求,採伐限額要分解落實到各編限單位,市、縣級均不得截留,不同單位間的採伐限額不得挪用,同一單位各分項限額不得串換使用。 今年是湖北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的第一年,文件要求各地切實加強天然林保護,嚴禁移植天然大樹進城,嚴禁對天然林實施間伐改造,嚴禁天然林商業性採伐。 文件同時要求各地切實履行保護髮展森林資源重要職責,把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林地保有量和天然林保護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採伐限額執行情況檢查制度,細化採伐限額管理措施,對本轄區採伐限額執行情況開展定期檢查。(記者 劉自賢、江卉) (注:大樹,指高達4米以上、胸徑15厘米以上,或樹齡20年以上且具有一定園林觀賞價值的樹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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