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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新農村建設 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十三五”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系列述評之四

2016-04-23 21: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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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記者 王立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出臺指導意見,宣佈開展綠色村莊創建工作。根據指導意見,今後每年將公佈綠色村莊名單,通過創建工作,整體提升村莊綠化水平,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5年實現村莊綠量明顯增加,10年實現鄉村環境顯著改善。

這是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和第二次全國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會議精神,也是“十三五”期間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輻射新農村,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又一重要部署。

城鎮化是我國未來經濟增長的不竭動力,是改善農業、農村、農民“三農”狀況的巨大杠桿。“城鎮化過程給我們最大的啟示就是,它的本質是農民變市民。對此中央的要求很明確,一是要加快中小城市和中心鎮的發展;二是要把具備條件的農業人口轉為城鎮人口。也就是説,推進城鎮化,不是單純追求城市規模的擴大和設施的建設,而是要真正把農民轉移到城鎮中來。”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説,這同時也是輻射農村發展,推動新農村建設和農業現代化的進程。

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推動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有力支撐,對進一步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在一個13億多人口的大國推進城鎮化,同時保障國家口糧安全和穀物安全,沒有先例可循,無法照搬國外模式,只能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找準“三農”工作與城市工作契合點,遵循規律,因勢利導,把握方向,使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業現代化同舉並進。

眾所週知,當前我國城鎮化過程中,一大突出矛盾是農村土地。化解這一矛盾,是使城鄉發展從不協調到協調轉變,扭轉二元化格局,做到城市、工業對農村、農業“反哺”的關鍵。據剛公佈的《國土資源“十三五”規劃綱要》,“十二五”時期全國城鎮建設用地增長約20%,遠高於同期城鎮人口11%的增幅,地均GDP僅相當於歐美等國家的1/4—1/5。“地的城鎮化”遠快於“人的城鎮化”,發展模式粗放,資源浪費嚴重,是城市擴張對農村活力的“虹吸”而非“輻射”。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十三五”時期將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合理安排大中小城鎮新增建設用地。推進以人為中心的新型城鎮化,用地計劃向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傾斜,向發展潛力大、吸納人口多的縣城和重點鎮傾斜,對超大和特大城市中心城區原則上不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挂鉤機制。

“今後要從注重‘紅利’轉向保障‘福利’。”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表示,城鎮化必須堅持以人為核心,著力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問題。如果這些人就業的時候在城市,失業了又回去;健康的時候來城市,生病了又回去;年輕的時候在城市,老了又回去,那就等於把“紅利”留給了城市,把“成本”攤在了農村。因此要正確認識和把握“紅利”和“福利”的關係。“福利”看起來是“成本”,實際上也是潛在“紅利”。只有解決好農民工在城鎮的“福利”,才能真正享受城鎮化所帶來的“紅利”。否則,城鎮化就不能持續,“三農”問題也不可能根本解決。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城鎮化進程取得巨大成就。1978年城鎮化率17.9%;2012年達到52.6%,平均每年提高1個多百分點。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城鎮化,本身是推動農業現代化的進程。由於城鎮化快速推進,創造了更多非農就業機會,許多農民進城務工經商,2億多農民從耕地上解放出來,轉到二、三産業。這給農村逐步推進規模經營創造了條件。現在全國農村流轉耕地超過2.7億畝,佔農民承包合同耕地的21%左右。一部分農民離開農業,另外一農民增加經營土地面積,使農業生産率提高,本身就是城鎮化輻射農村的重要成就。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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