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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並舉 協同共治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6部門全力推進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

2016-06-23 07:46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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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飲食安全,直接關係祖國下一代的健康成長,關係億萬家庭的幸福、社會的穩定。為加大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形成監管合力,進一步提高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水平,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6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強化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意見》對各地食品安全辦、綜治組織、教育、公安、城市管理執法、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學校、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等分別提出了強化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

地方各級食品安全辦要聯合綜治組織,推動各有關部門明確監管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將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作為重要工作內容,聯合綜治組織加大協調力度,深入推進綜合治理;聯合綜治組織,組織各有關部門在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對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進行聯合檢查;把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納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標和創建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內容。

地方各級綜治組織要將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納入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範圍,聯合食品安全辦加大組織協調力度,深入推進綜合治理;聯合食品安全辦,組織各有關部門在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對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進行聯合檢查;聯合教育行政部門,把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作為“‘平安學校創建’和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標;對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定〉的通知》要求,進行綜治領導責任督導和追究。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和機制,制定具體工作措施,不斷強化監管;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每學期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檢查和交叉互查;督促學校開展食品安全教育;聯合綜治組織,把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作為“‘平安學校創建’和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標。

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和機制,制定具體工作措施,不斷強化監管;依法依規對學生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園周邊小食品商店、小餐飲、家庭托餐等進行許可或備案、登記;將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全部納入監管範圍,實行監管全覆蓋;每年春秋季開學後開展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嚴厲查處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加大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地方各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和機制,制定具體工作措施,不斷強化監管;提高對學生上學、放學重點時段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快速發現、快速處置能力,嚴查校園周邊食品無證攤販。

地方各級公安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健全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大對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

學校要落實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實行校園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每學期對校園食品安全進行專題研究;建立健全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層層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強對學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推動學生形成健康的飲食習慣。

此外,《意見》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等也提出了持證經營,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健全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從業人員培訓,嚴格把控食品採購關口,嚴格規範加工製作行為,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等要求。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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