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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2016-06-24 07:55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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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副司長孫學工在23日召開的國務院新聞辦吹風會上表示,我國當前總體債務規模和杠桿率水平並不高,但上升較快。總體債務水平屬於中等水平,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孫學工介紹,基於不同的統計口徑,我國總體債務規模、杠桿率存在不同的估計,其中社科院統計認為2015年末我國非金融部門總體杠桿率為249%;國際清算銀行(BIS)公佈的我國總體債務率2015年末為254.8%。無論以哪種口徑來看,我國的總債務規模和杠桿率水平並不高,在主要經濟體中,總體債務水平屬於中等水平,低於主要發達經濟體268.2%的平均水平。

從國際比較看,我國債務杠桿在各部門間分佈不均衡,政府、居民部門較低,非金融企業部門相對偏高。截至2015年末,我國政府債務合計為26.66萬億元,佔GDP比重為39.4%;政府債務的杠桿率為41.5%,低於歐盟60%的預警線。同期我國住戶部門杠桿率在40%左右,處於較低水平;而非金融企業債務是我國債務的主體,也是我國近年杠桿率上升較快的主要因素。

孫學工指出,要全面客觀看待我國債務問題。一方面,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和追趕型經濟,在發展過程中可能有一個階段杠桿率較高;另一方面,我國非金融企業融資仍以間接融資為主,導致其債務率較高,因此當前非金融企業杠桿率高有特殊國情和影響因素,屬於“成長的煩惱”。他表示,儘管債務高企對企業和金融部門造成一定影響,如企業財務成本增加、不良貸款上升等,但考慮到我國居民儲蓄率較高、外幣債務佔比小、政府資産狀況較好、債務主要集中在過剩行業等因素,且商業銀行撥備較充足,財務狀況良好,因此我國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孫學工表示,未來債務潛在風險不可忽視,要通過保持經濟平穩發展、有序漸進去杠桿、優化杠桿分佈等手段積極化解債務風險,而治本之策是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企業杠桿率。(記者 溫源)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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