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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佈39起違法違紀問題

2016-06-29 22: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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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記者高敬、董峻)審計署對移送有關部門和單位處理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定期跟蹤了解其調查處理情況。29日,審計署公佈了至2016年6月已處理的39起違紀違法問題。

審計查出並移送的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主要特點有:

——濫用行政審批和國有資産資源管理等公共權力謀取私利問題仍較突出,如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力夫等人違規操作低價轉讓土地造成國有權益損失問題。審計發現,2003年至2006年,張力夫違規批准國營農場以合作開發名義,低價轉讓劃撥土地,造成國有權益損失。2015年4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中央紀委調查處理。至2016年3月,中央紀委給予張力夫開除黨籍、退休待遇從副省部級降為副科級處分,已挽回經濟損失1億元。

——基層管理人員內外勾結,“一條龍”式造假騙取套取財政專項資金,如國家林業局所屬2家單位3名公職人員套取財政資金問題。審計發現,2007年至2013年,3人通過虛列人員工資、報銷虛假勞務費等方式套取項目資金等。2014年,審計署將上述問題移送國家林業局調查處理。至2016年3月,3名責任人受到留黨察看、行政警告等處分,已挽回全部損失1781.32萬元,並收回存款利息等16.25萬元。

——金融機構和有關企業工作人員非法利用內幕信息牟利,如建設銀行長沙迎賓路支行原行長楊帆與企業勾結騙取銀行資金並從中收受賄賂問題。審計發現,楊帆在辦理湖南聚鑫源進出口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定傑)授信和開立遠期信用證過程中,隱瞞抵押不實等重大風險,最終造成銀行墊款2.46億元,楊帆從中收受賄賂。2013年4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公安部調查處理。2015年5月,法院判處楊帆有期徒刑4年、罰金5萬元;判處陳定傑有期徒刑2年、罰金5萬元,判處該公司罰金260萬元。

——借助網絡技術手段,有組織、規模化、跨區域實施非法集資、洗錢等活動,如南昌、深圳等地20余戶企業非法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牟利問題。審計發現,2012年至2013年,南昌、深圳等地22戶空殼企業涉嫌經營鉅額資金支付結算業務,並從中牟利。2013年5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公安部調查處理。至2016年3月,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上述公司實際控制人趙秋平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沒收違法所得和罰金各10萬元。

審計署還通報了一些單位和個人貪污專項資金、私設“小金庫”、違規購車、違規建樓堂館所等案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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