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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小微企業惜貸,對過剩産能違規放貸——審計揭示5家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問題

2016-06-29 21: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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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新華社記者吳雨 董峻)29日,審計署發佈了對5家金融機構的審計情況。審計發現,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和融資慢的問題仍未有效解決,部分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等呈現惜貸趨勢;與此同時,違規經營問題仍較突出,部分信貸違規投向國家淘汰落後和過剩産能企業。

根據年度審計計劃安排,200多名審計人員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5家大型金融企業進行了審計,並持續跟蹤了8家重點商業銀行貸款投放情況。

此次審計發現,部分商業銀行呈現出一定的惜貸趨勢,有的還在金融服務中收取額外費用,變相加重企業融資負擔,金融企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力度還有待加強。審計數據顯示,抽查的8家重點商業銀行在全部貸款增速為9.48%的情況下,法人貸款、涉農貸款、小微企業貸款的增速分別為3.64%、6.23%、8%。

“據調查,小微企業為獲得信貸支持,不僅需要在利息之外承擔其他費用,而且往往需增加擔保和評估環節,延長了審核時間,不利於保證生産經營的資金需求。”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當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2015年度審計工作報告時如是説。

與此同時,審計發現,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問題仍較突出,部分領域風險管控不到位。一些金融機構利用金融資源分配權力設租尋租,向手續不完備、資本金不足、貸款申請資料不實等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和項目違規發放貸款,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業務等;有的利用內幕信息在股票交易中牟利,且手法更加隱蔽;一些不法分子還利用互聯網金融進行非法集資、地下錢莊等涉眾違法犯罪活動。

審計工作報告顯示,部分信貸業務風險防控需進一步加強,向已列入國家淘汰落後和過剩産能名單的部分企業等新增融資120多億元;金融機構一些工作人員存在違規放貸、違規辦理保險或債券、股票業務等問題,有18起涉嫌重大違紀違法。

審計還發現,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和金融創新相關風險防控機制尚不健全,不良資産轉讓處置的方式、對受讓對象的要求和處置工具應用上與實際發展相比還相對滯後,需要加大處置創新力度。

報告顯示,2015年,8家銀行不良貸款餘額和不良率呈雙升趨勢,由於這些商業銀行風險偏好和信貸投向趨同,不良貸款發生領域趨於集中;新發生的不良貸款僅有33%批量轉讓給資産管理公司,而且8家銀行撥備覆蓋率有所下降,增加自身核銷壓力。審計署金融審計司主要負責人表示,金融企業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求和廉潔從業相關規定執行的還不夠嚴格,存在會計核算不實、資産管理和財務核算工作不夠規範的問題。審計發現,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光大集團、農業銀行、人保集團、國壽集團、太平保險5家金融機構存在超標準購車、在風景名勝區開會等問題,涉及金額7262.3萬元。

審計署表示,5家金融企業對審計反映的問題高度重視,組織開展了全面系統的整改工作。有關金融機構已整改207.53億元,修訂完善制度103項,追責問責219人次。下一步,審計署將繼續加大金融案件治理力度,增強對金融領域違法犯罪活動的震懾力。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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