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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研發支出計入GDP核算
2015年經濟總量增加8798億元

2016-07-06 07: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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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5日電(記者 王希)國家統計局5日發佈公告,國家統計局按照聯合國等五大國際組織聯合頒布的國民經濟核算國際標準《國民賬戶體系2008》(2008年SNA),改革研發支出核算方法,並據此修訂了1952年以來的國內生産總值(GDP)數據,修訂後各年經濟規模增加,但增速變化不大。

公告稱,此項改革為更好地反映創新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進一步推動我國國民經濟核算標準與國際接軌。

研發是研究與試驗發展的簡稱,是指為增加知識總量以及運用知識創造新的應用而進行的系統性的創造性活動。近年來,我國研究與開發支出不斷增加,由2000年的不足900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14220億元,研究與開發活動對經濟發展的作用越來越大,其資本屬性也越發明顯。

按照原來的國民經濟核算國際標準,研發支出主要作為中間消耗處理,對研發在促進經濟增長中的作用反映得不夠充分。2008年SNA修訂了核算方法,將能夠為所有者帶來經濟利益的研發支出作為固定資本形成處理,由此影響到增加值等指標的核算。

據國家統計局核算司負責人介紹,2008年SNA頒布後,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紛紛調整了其研發支出核算方法,目前絕大多數OECD國家都已實施了此項改革,我國實施這一改革有利於提高核算數據的國際可比性。

實施研發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後,我國各年GDP總量相應增加。從近十年數據看,改革後各年GDP總量增加幅度呈上升趨勢,年平均增加幅度為1.06%。如2015年GDP總量增加8798億元,增加幅度為1.30%。

同時,由於歷年GDP總量均有所增加,因此對GDP增速影響較小。從近十年數據看,改革後GDP增速年均提高0.06個百分點。其中,2015年GDP增速提高0.04個百分點,今年1季度GDP增速因核算方法改革變化幅度只有0.04%左右。

歷年GDP具體修訂結果,可在國家統計局網站上查閱《國家統計局關於改革研發支出核算方法修訂國內生産總值核算數據的公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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