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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價格鬆綁絕非為漲價

2016-07-12 07:26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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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醫療服務價格的調整,是要進一步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利用市場機制引導醫療機構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供給,提升供給質量,更好地滿足患者多元化的醫療服務需求。但這並不意味著醫療機構對於醫療服務價格可以隨心所欲,甚至胡亂漲價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發佈《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決定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

《意見》公佈後,有人把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與漲價畫上等號,認為此舉必然帶動診療、手術、康復等醫療服務價格明顯提升,也會使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看病貴”問題更加積重難返。

總的來看,價格鬆綁以後,確實會帶來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上漲。不過,這種價格上漲更多的是為了解決醫療服務價格內部結構不合理問題。

多年來,受“以藥補醫”機制未從根本上破除、醫療機構用藥和診療行為不規範、醫保基金支付水平難以相應提高等因素制約,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難以調整合理。例如,一些有幾十年從業經驗的老中醫提供的推拿治療,收費遠不如從事足療行業的技師;醫務人員對病人的專業護理,收費也遠不及從事家政行業的鐘點工,等等。醫療收費中的技術性、勞務性的收費偏低,醫務人員的勞務價值被低估,將影響醫務人員的積極性。此次改革方案明確,在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的同時,調整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這相當於給醫療服務價格松了綁,通過對一些明顯偏低的醫療服務價格進行調整,可以使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務價值得到更好體現,使其勞動得到更多尊重。

當然,解讀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不應把目光只鎖定在漲不漲價上。從本質上看,此次醫療服務價格的調整,是要進一步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利用市場機制引導醫療機構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供給,提升供給質量,更好地滿足患者多元化的醫療服務需求,進而改善醫患關係。

根據改革方案,我國將逐步建立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多方參與的價格形成機制,取消藥品加成,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價格,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這不僅可以使醫療機構的收入結構得到優化,推動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也能促使醫務工作者以更加負責任的態度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使醫務人員的收入掙得坦坦蕩蕩,讓患者的錢花得明明白白。

為醫療服務價格鬆綁,並不意味著醫療機構對於醫療服務價格可以隨心所欲,甚至胡亂漲價。此次改革意見已經明確,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提供的特需醫療服務和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落實市場調節價政策。這一方案分類施策,既關照了醫療服務的公益性和保基本的要求,也力求讓市場機制的作用得到更好發揮。

醫療機構應該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制定和調整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醫療服務價格,並保持相對穩定。而價格監管部門也要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價格監督機制,對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要及時研究,提出解決的政策措施,確保改革平穩實施,防止價格異常波動;對各種亂收費行為則應嚴厲查處。(林火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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