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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告3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6-07-27 07:16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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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蜂産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酒類、糧食及糧食製品、飲料等5類食品396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93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

總體情況:蜂産品3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佔3.2%;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43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佔2.3%;酒類76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佔1.3%;糧食及糧食製品97批次,飲料149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不合格産品情況如下:

成都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華陽店銷售的標稱成都市山妹子蜂業有限公司生産的洋槐蜂蜜,氯黴素檢出值為0.35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艾精隆旗艦店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南昌艾精隆食品發展有限公司生産的原味葵花籽,過氧化值檢出值為2.77 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80 g/100g)高出2.5倍。

酒仙網電子商務(天津)有限公司在酒仙網銷售的標稱亳州市皖品酒廠生産的龍韻貢酒3年,酒精度檢出值為48.2 %vol,比産品標簽標識規定(49.8%vol—51.8%vol)下限值低3.2%。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所在地安徽、江西、四川等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産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産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天津、浙江、四川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涉及非法添加等嚴重違法行為,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並應舉一反三,切實加強轄區生産企業日常檢查工作。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要按程序移送有關部門徹查。查處情況於2016年9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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