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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全面實施資源稅改革

2016-07-30 09:44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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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全面實施資源稅改革,建立稅收與資源價格直接挂鉤的調節機制。繼對原油、天然氣、原煤等資源實行從價計徵改革之後,從2016年7月起,我省對鐵礦石、金礦、銅礦、鉛鋅礦等38個礦産資源品目實行一系列資源稅改革。

記者在29日舉行的上半年全省財政預算執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精神,經省政府同意,本次資源稅改革主要涉及三個方面:

一是對我省境內鐵礦、金礦、銅礦、鉛鋅礦、鎳礦、石墨、螢石、石灰石、錳礦、汞銻礦、釩礦、銀礦、瓦板岩等34個品目的資源稅實行從價定率計徵;對經營分散、多為現金交易且難以控管的粘土、砂石、礦泉水和地下熱水等4個品目,按照便利徵管原則,仍實施從量定額計徵。

二是清費立稅,全面清理其他違規收費基金,進一步理順稅費關係。在實施資源稅改革的同時,將全部資源品目礦産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各市(區)、縣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涉及礦産資源的收費基金進行全面清理,取締地方針對礦産資源違規設立的各種收費基金項目。

三是按照稅費(資源稅和礦産資源補償費)平移原則確定適用稅率,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省財政廳和省地稅局在對全省礦産資源類開採企業進行深入細緻摸底調查的基礎上,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稅率及換算比的確定充分考慮了當前礦産資源價格低位運行、企業承受能力及徵管方式的改變等因素。本次資源稅改革涉及我省資源稅和礦産資源補償費收入總規模為3.88億元(以2015年數據為基數測算)。(記者 楊華 實習生 杜京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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