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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016-07-30 19: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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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7月30日電(記者 許茹、李力可)全國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組秘書長巫小波29日在成都對日前發佈的《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16版)》進行了解讀。

據介紹,最新版《指引》對行政許可事項管理規範、流程管理規範、服務規範、受理場所建設與管理規範、監督檢查評價規範作出了規定。

按照《指引》,在流程管理上,劃分辦理流程類型,明確流程環節,並對流程進行梳理和優化。巫小波表示,流程的優化關係到群眾能不能儘快辦好審批事項這一核心問題,但同時應注意不能刪減有法律依據的流程。

在服務上,《指引》要求建立服務制度和規範,編制服務指南。“讓群眾滿意才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目標所在,編制服務指南能夠讓群眾一目了然,減少辦事成本。”巫小波説。

在受理場所建設與管理上,《指引》要求國務院各部門根據本機關情況設立窗口或服務大廳,並依法進行信息公開。

此外,《指引》適用於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的標準化建設,同時參照適用於各部門和地方縣級以上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行政行為。巫小波認為,行政審批制度的標準化將鞏固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成果,提升行政審批環節的便民服務水平,實現行政審批的動態監督和持續改進,有效預防和治理行政審批環節腐敗,支撐保障行政審批改革。

巫小波是在當天召開的全國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現場會上作此解讀的。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經在全國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截至今年5月,全國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618項,取消中央指定地方項目230項,清理規範仲介服務303項,廢止了規範性文件11073個。到2017年底,政府將制定8項到10項行政許可國家標準,逐步形成涵蓋“全事項、全過程、各環節”的標準體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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