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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通過驗收

2016-08-01 15:28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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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正式通過國家工商總局驗收,標誌著該系統已基本建成並投入使用,全省863086戶企業將實現信息一網歸集、記于企業名下。福建省省長于偉國批示要求省工商局按照工商總局驗收組要求,在已有基礎上繼續做好信息歸集公示和應用工作。

今年2月底,福建省被確定為全國先行建設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7個省市之一。福建省政府決定,由省工商局牽頭,在改造升級原有“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基礎上先行建設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

“新系統”對比“舊平臺”,對涉企信用信息的歸集更加全面、精準。“最基本的要求是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涉及信息歸集的省直、中直部門共有41個,省市縣三級都要歸集信息,形成涉企信用信息的全覆蓋。”福建省工商局企監處負責人説,“同時,公示系統最核心的變化是,一家企業的信用信息,不再分散記錄在相關部門名下,而是統一記錄在企業名下,方便對社會公眾、政府部門開放共享。”

據統計,截至7月27日,福建省已有32個省直、中直部門,以及134個市級部門、855個縣級部門歸集公示222738條涉企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等信息。其餘部門和縣(市、區)亦在抓緊整理、歸集、傳送中。

目前,公示系統初步具備信息雙向服務、部門聯合懲戒、大數據分析等功能。依託公示系統,社會公眾可以十分便捷地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相關部門可以十分順暢地推進落實聯動監管、聯合懲戒,工商部門可以快速規範地履行“雙告知”職責,並對所歸集公示的信息進行研究分析。福建省工商局已組織力量先期對工商部門抽查監管信息和企業經營異常名錄信息進行專題分析,對於抽查監管的分析既可對全省抽查任務實施進行實時監控,又可對抽查結果展開分析。對於經營異常名錄的分析,重點針對企業列入和移出特徵、企業信用修復率進行分析挖掘,從而為下一步科學監管、精準監管提供更有力的支撐,真正形成市場主體“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社會共治局面。

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原有公示平臺發揮的信用監管作用,已彰顯出部門協同、聯合懲戒的“威力”。比如,去年7月産生經營異常名錄以後,福建省工商局就定期向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提供異常名錄信息,供各商業銀行辦理業務時查詢。僅去年福建就有4000多家金融機構查詢運用經營異常名錄5000多次,一些企業的經營行為因此受到限制。

福建省工商局企監處負責人説,一年來,福建省已有6萬多戶企業在履行法定責任以後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信用約束的效力逐步被企業所認識。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建成後,失信企業將在全國範圍內無處遁形。”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長黃培惠説,“不管在哪,失信企業的許可審批、資格認定等等,都將被限制或禁入。該系統有助於增強信用監管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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