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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國家高速公路網新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批復方式的通知

2016-08-18 09:48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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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國家高速公路網
新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批復方式的通知
發改辦基礎[2016]18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10次常務會議關於高速公路審批改革的有關精神,切實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激發市場活力,積極推進公路交通領域採用PPP模式,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文)、《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2014〕2724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現就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簡稱PPP)模式建設的國家高速公路網新建項目批復方式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府採用投資補助方式參與的國家高速公路網新建PPP項目按照核準制管理。政府採用資本金注入方式參與的國家高速公路網新建PPP項目仍按照審批制管理,直接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各省(區、市)發展改革部門在報送國家高速公路網新建PPP項目時,需在上報文件中説明政府參與方式,並按照有關規定,向我委提交相關申報材料,履行核準或審批程序。

三、各省(區、市)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紮實做好項目前期工作,並及時反映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有關建議。我委將逐步完善相關監督、管理和協調機制,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在公路交通領域投資。

四、對於採用PPP模式建設的國家高速公路網改擴建等公路項目,各地可參照此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6年8月1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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