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發展改革委關於貫徹落實
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

2016-08-24 14:04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
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
發改辦價格[2016]18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關於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431號,簡稱《改革意見》)要求,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將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列為價格改革重點任務,並明確了改革目標和實現路徑。近期出臺的《改革意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藥品價格改革的姊妹篇,有利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進一步完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有利於建立符合我國醫療衛生特點的醫藥價格管理體系,促進醫藥行業健康發展;有利於推動建立公立醫院科學補償機制,破除以藥補醫。《改革意見》明確提出了推進分類管理、理順比價關係、改革價格項目管理、推進定價方式改革和加強監管等具體要求,是各地推進改革的重要依據。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全面領會改革精神,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切實增強推進改革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準確把握改革任務的核心內容和內在關係,統籌協調、綜合施策,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二、抓緊制定出臺改革實施方案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在深入調研、精準測算的基礎上,牽頭制定部門聯動、措施銜接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改革措施,于2016年底前報備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並對外發佈實施。在制定實施方案時,要充分論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切實保障患者利益。實施方案要明確改革目標、任務、部門分工、完成時限和進度安排,提出具體措施,指導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有計劃、分步驟有序推進,確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務。

三、大膽創新做好改革工作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積極主動推動改革。前期已先行開展改革的地區,要進一步拓展改革思路,加大改革力度,創新改革方式,在取消藥品加成的基礎上,逐步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價格,規範診療行為,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為進一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騰出空間,加快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尚未實施改革的地區,要加快落實取消藥品加成政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各地要按照《改革意見》要求因地施策,大膽創新,特別是在推進醫療服務定價方式改革、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控制醫藥費用、強化社會監督及發揮商業保險作用等方面要積極探索,為改革積累經驗。

四、借鑒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經驗

按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部署,鞏固和深化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成果。認真總結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中積累的可複製可推廣經驗,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妥善加以解決,不斷把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向縱深推進。在推進城市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的過程中,要做好與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的銜接,充分借鑒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經驗,確保改革平穩有序推進。

五、建立改革工作聯絡示範點制度

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要建立上下聯動、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密切關注各地改革進展,調研指導地方工作,綜合考慮東中西部地區特點,選擇部分城市作為改革聯絡示範點,跟蹤指導示範點城市加快推進改革,及時評估總結改革經驗,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市縣改革工作的支持和指導,大膽探索創新,不斷積累經驗,促進改革由點及面,平穩推進。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將本地的改革措施、成效、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每月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六、充分發揮信息化特別是大數據作用

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與醫保和衛生行政部門加強協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特別是大數據技術,加強對醫療機構控費情況的監測評估。充分利用醫療機構信息化平臺,實時跟蹤了解改革進展,掌握真實數據,隨時隨機抽查,動態監控醫療機構落實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情況,運用大數據分析,掌握醫療機構改革運行以及醫藥價格、費用變化情況,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完善相關政策。

七、協同推進改革

各地要加強部門聯動,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建立部門定期會商制度,形成政策合力,協同推進改革。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研究制定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建立多種形式並存的定價方式,合理確定和調整醫療服務政府定價範圍及價格,強化價格行為監管;協調有關部門加強醫療機構內部管理和行業監管,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推進醫療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醫保政策與價格政策的銜接配合,加強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積極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上下聯動,在職責範圍內明確省、市、縣三級的工作職責和重點,改革與監管同步,協同推進改革。

八、強化督促檢查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地區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督促指導。對貫徹落實《改革意見》的具體方案實施情況,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情況,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具體醫療服務項目公開情況,受理審核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政策執行情況及改革醫療服務定價方式情況等重點工作,要及時跟蹤指導,適時通報,推動改革儘快全面實施。要利用好現有的12358四級聯網價格監管平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肅查處醫藥價格舉報投訴。

九、加強宣傳培訓

各地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準確解讀價格改革政策,將方便群眾就醫和減輕患者負擔作為主要切入點,大力宣傳改革經驗和成效,爭取社會各界支持。要主動挖掘基層一線鮮活案例和典型做法,靈活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為改革營造良好氛圍。要注重加強對有關部門、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等的政策培訓,促進有關人員更好理解和把握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同時,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和地區縱向橫向交流經驗。經濟發展水平和醫療衛生條件相近的地區,要探索實施相互配套的政策措施,促進區域改革協同推進。

十、認真總結評估

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涉及面廣、情況複雜。改革方案推出後各地要建立動態評估機制,對改革進程中的好措施、好做法、好經驗,要及時總結,認真評估,大力推廣;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積極研究應對措施,做到妥善處理並及時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適時組織專門力量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全國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情況進行總結評估,研究提出進一步完善政策的意見,指導各地有針對性地解決好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改革平穩推進,取得實效。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6年8月1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