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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醫保個人繳費人均不低於150元

2016-09-01 08:48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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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社廳近日轉發人社部、財政部《關於做好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提出,積極做好2016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城鄉居民個人繳費不再區分成年人、學生、兒童,個人繳費人均不低於150元/人,參保率保持在95%以上。

《通知》提出,合理提高籌資標準。2016年各級財政對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在2015年的基礎上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年42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120元基數部分按原有比例補助,對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居民個人繳費在2015年人均不低於12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於150元。

根據《通知》要求,今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由2015年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其中原380元各級財政繼續按原有補助標準給予補助;新增的40元中,中央24元,地方16元,地方負擔部分仍按原比例分擔。我省在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後,各級財政部門將在預算中足額安排配套資金,並確保資金及時足額撥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專戶。

我省將進一步鞏固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重點是通過完善居民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平衡基本醫保與大病保險支出需要,探索實施更加精準的待遇支付政策。各地將針對困難人員採取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取消封頂線等政策措施,加大傾斜力度。加強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等制度的銜接,發揮保障合力,有效防止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記者 郭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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