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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因營改增引起口徑變化致前7月中央營業稅收入大增

2016-09-03 12: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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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3日電(記者 何雨欣、申鋮)記者3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近日介紹,因營業稅改徵增值稅體制調整引起的口徑變化,導致1至7月中央營業稅收入大幅增加。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分組審議《關於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時,一個數據引起了注意:2016年1至7月,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執行情況中,營業稅執行數為預算數的3049.5%,執行數比去年同期增長1022.9%。

財政部表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前,營業稅主要是地方收入,只有部分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繳納的少量營業稅為中央收入,如2015年中央營業稅收入佔當年全國營業稅的0.78%。

財政部介紹,按照國務院部署,從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並實施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其中國內增值稅由中央與地方按75:25分享調整為按50:50分享,營業稅和營業稅改徵的增值稅由主要為地方收入調整為中央與地方按50:50分享。也就是説,5月份以後入庫的營業稅(包括稅款所屬期為4月在5月入庫的營業稅,以及補繳以前的營業稅)由地方收入調整為50%歸中央(5至7月合計1160億元),因體制調整引起的口徑變化,導致1至7月中央營業稅收入大幅增加。

財政部還稱,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中央上劃收入通過稅收返還方式給地方,確保地方既有財力不變;同時,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過均衡性轉移支付分配給地方,主要用於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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