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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2016-09-04 08:32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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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從2018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

2日,省教育廳印發《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並經教育部備案通過。學業水平考試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辦法自2016年秋季在部分地區高一新生試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全面實施。

這兩項制度都與高考改革關係密切。學業水平考試是高中畢業的認定,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考試成績將折算成相應分數計入6月份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成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類。14門科目均設置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另外設置等級性考試。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全面實施。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實行14門科目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2015年、2016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仍執行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方案。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將依託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完成。在省級管理系統中的評價記錄要遵循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錄入系統、形成檔案等程序。(記者 鄭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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