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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對“逆城鎮化”過分緊張

2016-09-09 07:45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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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不願進城落戶”“城裏買房戶籍在村”現象在一些地方提高戶籍城鎮化率改革實踐中,正較為普遍地出現。針對這些問題,在態度上要順應農民意願,創造好條件讓農民自覺自願放棄“鄉籍”,在措施上要做的不是強迫農民落戶城鎮,而是更好地維護農民利益。至於城鎮人到鄉村落戶的“逆城鎮化”現象,這本身就是推進城鎮化的正常伴生現象

據一些機構和媒體調查,“農民不願進城落戶”“城裏買房戶籍在村”現象在一些地方提高戶籍城鎮化率改革實踐中,正較為普遍地出現。這一現象引起關注,一些觀點認為這是“逆城鎮化”現象,存在很大隱憂,需要採取措施遏止,以免延宕正在推進的城鎮化進程。

那麼,對這種“逆城鎮化”現象和觀點該如何認識?如果採取措施,該從哪些方面著手?

從目前所謂“逆城鎮化”現象來看,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是人進了城鎮,或者在城鎮買了房,但戶籍還在農村;有的甚至人與戶籍都進了城鎮,但村裏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以及集體股份收益權等“三權”仍然沒有放棄。二是本來戶籍在城鎮的人,“逆行”落戶到鄉村,或者到村裏“買地置房”,希望過上晨曦伴雞鳴、日暮理鄉愁的田園生活。

這兩種情況,稍加分析就知道,並不能都歸結為“逆城鎮化”。對進城買房戶籍在村現象,這本身就是城鎮化的結果。農民在城鎮買房,表明在城鎮化路上已經邁開了一條腿,因為“房子關”是農民進城的第一道“鐵門坎”,過了這道關,下一步才是完全市民化問題。至於戶籍還在村裏,甚至戶籍都進了城,但村裏的“三權”還保留,這同樣是中國特色城鎮化積極推進的結果,是城鎮化的進步。這種現象,可以界定為“半城鎮化”現象,或者不完全城鎮化,與“逆城鎮化”根本就是兩回事。

對城鎮人反向到鄉村落戶定居,從城鎮化實踐來看,可以看作“逆城鎮化”現象。不過,受我國法律政策限制,目前城裏人還不能到鄉村買房置地,而且在新型城鎮化的大趨勢下,各地對城裏人落戶鄉村都採取了從嚴從緊政策。所以,有這種意願和能力的人群目前還很難真正做到成為“村裏人”,多數只能通過“租房租地”方式寄居在村裏,而且實踐中這部分人群還很少。

認清這兩種現象,對所謂“逆城鎮化”就會心中有數,採取的措施就能有的放矢。“半城鎮化”現象,説到底是利益問題。農民為什麼不願意把戶籍落進城鎮,無外乎進不起,因為生活在城鎮各種成本太高;進不去,因為城鎮就業謀業收入不穩定;不划算,因為城鎮能給予的好處還不如鄉村,而村裏的“三權”既是農民的最後屏障與保障,也是祖祖輩輩的心裏依託。

所以,針對“半城鎮化”,在態度上就不必著急,要順應農民意願,創造好條件讓農民自覺自願放棄“鄉籍”,別認為這是“逆城鎮化”就加以阻止。在措施上要做的不是強迫農民落戶城鎮,而是更好地維護農民利益。現在的主要問題不就是農民捨不得“三權”嗎?“三權”本來就是法律政策賦予農民的權利,是否退出取決於農民意願。有的地方落戶城鎮就要退地退房,或者讓農民以放棄“三權”作為進城條件,既違背中央政策精神,效果也適得其反,讓農民更不敢進城、不願進城了。

其實,對農民進城落戶後“三權”如何處置,當前的農村改革試驗正在積極試點,方法形式多種多樣,但其基本方向是維護農民利益,尊重自願,實行有償退出。農民進城落戶,成本比鄉村生活高很多,這就需要本錢。本錢從哪來?“三權”佔了一部分。實行“三權”有償退出,或者留權進城,既是農民進城的一定保障,也有效化解了城鎮化道路上的一個重大困難。

至於城鎮人到鄉村落戶的“逆城鎮化”現象,這本身就是推進城鎮化的正常伴生現象。在當前不具備條件讓這部分人群“逆行”落戶鄉村的情況下,正好可以通過建設美麗新農村、發展鄉村旅遊、民俗居住等方式吸引部分“鄉愁濃郁”的人群,使“逆城鎮化”成為推進城鎮化的正能量。所以,“逆城鎮化”現象並不可怕,也無需過慮,我們要做的就是找準原因,正向化解。(瞿長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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