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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首次企業與機關
事業單位同步

2016-09-15 08:29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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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首次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同步
增加養老金9月起發放

■ 惠及全市202.5萬退休人員

■ 此次調整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 增加的養老金自9月起發放,1至8月份增加的養老金隨9月份養老金一併補發

普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挂鉤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 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挂鉤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按照同類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4%增加養老金

傾斜調整 依據年齡增加幅度不同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印發通知,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首次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同步調整,也是企業連續第12年調整,惠及全市202.5萬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6.7%,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7%,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5.6%。此次調整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範圍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增加的養老金自9月起發放,1至8月份增加的養老金隨9月份養老金一併補發。

具體調整辦法為:

一是普遍調整。對全部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是挂鉤調整。根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不同特點,採取不同的挂鉤辦法。(1)對於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實行與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挂鉤。與繳費年限挂鉤,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含15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企業退職人員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45元。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挂鉤,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末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養老金。(2)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同類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4%增加養老金。

三是傾斜調整。全部退休、退職人員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

上述三項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低於企業平均水平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對於繳費超過15年以上的部分(含15年),每增加一年,每月再增加1.5元,最高增加到2702元。(記者 廖晨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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