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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臺不文明旅遊“黑名單”制度 “上榜”者將被通報至所在單位

2016-09-28 18: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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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28日電(記者 魯暢)北京市旅遊委、首都文明辦28日發佈《北京市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按照辦法,北京市旅遊主管部門將對列入“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的遊客和旅遊從業人員單位或街道出具《告知函》,同時建聯合懲戒工作機制。

記者了解到,相較于國家旅遊局出臺的《國家旅遊局關於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北京版“黑名單”制度在管理對象、遊客不文明行為範疇、採集渠道和懲戒措施方面根據地方情況加以細化與補充。

“不文明記錄管理對象包括遊客和旅遊從業人員,其中‘遊客’範圍是在北京行政區域範圍內發生不文明行為的遊客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在北京發生旅遊不文明行為的人員,還包括港澳臺、外籍遊客。”北京市旅遊委行業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

記者注意到,辦法將違反《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等相關地方性法規及不遵守或不配合特殊勤務期間管制措施等行為也納入到了遊客不文明行為範疇內。

在懲戒措施上,辦法明確,北京市旅遊委將向相關部門出具《北京市不文明遊客/旅遊從業人員聯合懲戒建議函》,同時向列入“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人員的單位或街道出具《告知函》。

“不文明遊客或旅遊從業者的信息還將通過內部信息平臺通報給旅行社、景區、飯店。”上述負責人説,“旅行社對在記錄期內的不文明遊客可以不提供服務,不予辦理組團出境遊;在一些實名制景區、博物館,高峰期經營單位可以限制其購票參觀。”

據透露,遊客或旅遊從業者不文明行為被採集後,經過核實及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至最終公佈需要兩周時間。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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