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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保護:一堂面向全民的公開課

2016-09-28 19: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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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28日電(記者 姜瀟、蔣芳、閆祥嶺)近日,遼寧綏中“野長城被抹平”事件引發公眾熱議,直至國家文物局昨日公佈現場調查結果,這場關於長城保護的話題仍在繼續。公眾的熱情、媒體的追問,源於長城作為重要的文化標識和精神象徵,在國人心中佔有特殊的地位。保護長城,事關民族歷史,事關文化傳承,更事關國家形象。我們為什麼要保護長城、應該怎樣保護長城?這是一堂亟需面向全社會的公開課。

我們為何要保護長城?

“萬里長城萬里長,長城內外是故鄉……”伴隨著《長城謠》的動人旋律,有關長城的話題再次牽動人們的神經。

長城是我國現存體量最大、分佈範圍最廣的文化遺産,以其上下兩千年、縱橫數萬里的時空跨度,被譽為人類歷史上最為宏偉壯麗的建築奇跡和文化景觀。

長城,更是一個極為複雜的、巨型的線性文化遺産。據國家文物局2012年公佈的數據顯示,長城修建年代跨越春秋至明共12個時代,總長度超過21000公里,資源總數超過43000處,分佈在我國15個省(區、市)的404個縣、區。

“萬里長城,蘊含著中華民族堅不可摧、勤勞勇敢的優秀品質,更是中華民族自強不屈、珍愛和平的精神象徵,在全世界炎黃子孫心目中享有崇高的地位。”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理事長勵小捷説,“把長城保護好,使長城的雄姿永遠屹立在祖國大地上——這是所有中國人的願望,也是我們的責任與義務。”

長城保護究竟有多難?

上世紀80年代,中華大地響起一個激動人心的口號“愛我中華,修我長城”,在中國乃至世界華人中掀起保護長城、宣傳長城的文化熱潮。

然而,保護長城,並非易事。歲月的磨礪、風雪的侵蝕、戰爭的洗禮、人為的破壞,使現存的長城大部分處於殘損的狀況,保護任務十分繁重。

一是自然因素。由於長城多數分佈在山地、荒漠、草原等地質條件較為嚴酷的地區,且多數為土質、木質或較為鬆散的石質結構,長城出現殘損是在成百上千年的歷史過程中逐漸形成,並且處於漸進而緩慢的狀態。

二是人為因素。對於一部分散佈在城鄉人口密集區域周邊的長城,則受到盜磚、取土、建設性破壞、遊客不規範行為破壞等人為因素的影響。此外,隨著國內長城旅遊不斷升溫,對長城的開發肆意亂為,破壞周邊環境、修建假古董等行為屢被詬病。“吃祖宗飯,斷子孫路。”令眾多長城保護人士感到痛心。

三是保護管理“力”不從心。儘管各地已頒布地方性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並完成相當一部分長城保護區劃劃定工作,但與長城巨大的體量和保護需求相比,仍是“杯水車薪”,長城保護管理力量嚴重不足,特別是長城沿線多是經濟欠發達地區,保護力量匱乏一直是有待破解的難題。

在長城重點開發的段落,管理部門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也妨礙長城保護。中國長城學會常務副會長董耀會對記者説,目前長城保護是多頭管理,有的由文物部門管,有的是旅遊部門管,還有的是企業來管,也有三方共管甚至個人管理的情況。“這種無序管理的局面,看著熱鬧,但長城保護工作得不到落實。”

保護長城應該怎麼做?

長城保護,歷來得到中國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與支持。1961年,國務院將長城山海關、嘉峪關和八達嶺公佈為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此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大批重要的長城段落被陸續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87年,長城成為我國第一批世界文化遺産。2006年,國務院頒布《長城保護條例》,這也是我國首次為單項文化遺産保護立法。

在遼寧“野長城被抹平”事件中,多位長城保護專家呼籲儘快出臺保護條例的實施細則,統一標準,維護法律權威。對此,國家文物局在27日公佈遼寧綏中長城點段搶險工程調查結果中表示,儘快組織研究、制定和修訂相關標準和規範。

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同時表示,文物保護就像看中醫,可能每個人的方子都會調整,文物的標準規範更多是建議型,具體情況還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來完善。

“長城保護,首先要樹立正確的保護理念。”中國文化遺産研究院副院長詹長法説,堅持現狀保護的原則,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和最小干預原則,妥善保護長城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滄桑古樸的歷史風貌。

不久前,國家文物局在北京等地面向青少年組織長城公開課,普及長城保護知識;而現在,越來越多的社會力量積極投入到長城保護中。

“透過文物讀取歷史,長城保護還要深入挖掘其文化內涵,不要讓長城成為一面冰冷的墻。”詹長法説,要讓每個參與其中的人,從中獲得一份對民族文化歸屬感和自豪感。長城保護,應該是一堂面向全民、樹立文化自信與自強的公開課。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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