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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評論員:推動中國人權事業邁上新臺階

2016-09-29 16: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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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 讓每個人都能發展自我和奉獻社會,共同享有人生出彩、夢想成真的機會,共同享有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機會,是人權事業的崇高追求。2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這是我國第三個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新一期行動計劃對接“十三五”規劃,實現實施同期同步,確定了今後5年促進人權事業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為實現更高水平的人權保障指明實踐路徑、提供基本遵循。

實現人民充分享有人權是人類社會的共同奮鬥目標,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應有之義。自2009年以來,我國先後實施了兩期人權行動計劃。從上一期行動計劃的評估結果來看,整體執行情況良好,主要目標和任務如期實現,48%的約束性指標、50%以上的涉民生指標提前或超額完成。逐步開放異地高考、廢止勞動教養制度……一系列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民眾訴求的舉措,充分兌現了保障人權的莊嚴承諾,彰顯了我們黨執政為民的施政理念和保障人權的責任擔當,為改善世界近五分之一人口的人權狀況作出重要貢獻。

實踐證明,只有堅持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同中國實際相結合,走符合中國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堅持不懈提高人權保障的法治化水平,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堅持培育中國人權文化,不斷提高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才能凝聚起保障人權的強大力量,推動我國人權事業不斷邁上新臺階。

用好人權保障中國經驗,寫好人權事業“中國答卷”,新一期行動計劃強調按照“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新發展理念,堅持“四個自信”,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放在首位,將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人權事業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制定了包括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特定群體權利,人權教育和研究,人權條約履行和國際交流合作,實施和監督等6個部分的內容和5個方面的基本目標。這些目標任務突出問題導向、優化體例框架、注重平等保障,既與上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任務相銜接,又把精準扶貧、財産權利、戶籍制度改革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納入其中,順應了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體現了人權保障與時俱進的新要求,使各項任務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表明黨和政府促進人權事業發展的決心和信心。

新要求新任務,呼喚新的務實行動。本期行動計劃在上兩期依法推進、協調和全面推進、務實推進的原則之外,增加了平等推進和合力推進的原則。這是認識的深化,更是實踐的升級。把人權事業納入法治軌道,才能取得長期可持續效果;使各項權利全面協調發展,才能處理好公民各項權利之間、個人權利與集體權利的關係;不盲目照搬照抄別國人權發展模式,才能堅定走好、不斷拓展自己的人權發展道路;保障每個人平等享有各項人權,才能推動人權事業進入平等覆蓋全民的新階段;注重發揮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的作用,才能形成合力,共促人權事業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從現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實現我國人權事業持續穩定有序發展的關鍵時期。切實貫徹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在實現中國夢的征程中不斷改善人權、造福人民、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我們必將開創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新境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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