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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價格改革倒逼 天然氣行業市場化改革“破冰”

2016-10-12 18:2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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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12日電(記者 安蓓)國家發展改革委12日宣佈,將對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機制進行改革,遵循“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這意味著我國天然氣行業市場化改革開啟“破冰”之路。

全國性供氣網已形成,原有“一線一價”已不適應

根據新的天然氣管輸價格機制,將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定價。“如果中間管輸環節的成本無法做到公開監審,‘兩頭放開’就沒有基礎。這次價格改革將為推動天然氣行業市場化改革奠定重要基礎。”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研究所副所長郭焦峰説。

本世紀以來,我國加快天然氣管道建設,逐步形成橫跨東西、縱貫南北、連通海外的全國性供氣網。目前國內主要長輸管道,大多為氣源和管道運營由一家央企控制,不利於形成管道向第三方開放、“兩頭放開”的競爭格局。另一方面,現行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多根據建設時的財務評價實行“一線一價”,適用於“單氣源、單管道”供氣方式,隨著全國性供氣管網逐步形成,也難以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我國已經明確,天然氣價格改革的目標是“放開兩頭、管住中間”,即放開氣源和銷售價格由市場形成,政府只對屬於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的管網輸配價格進行監管。

“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單獨核算價格,對任何主體公平無歧視開放,對於氣源端和銷售端引入競爭,乃至管道業務分開、法人獨立,都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華北電力大學教授張粒子説。

投資收益率定為8%,意在鼓勵社會資本投建管道

按照新的天然氣管輸價格機制,定價時按投資收益率8%、負荷率75%計算。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説,這是綜合考慮我國天然氣管道發展現狀、未來管道投資建設需要,以及下游用戶承受能力確定的。

我國天然氣管道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不包括省內管道的主支幹線管道總長度約6萬公里,遠不能滿足今後發展的需要。“准許收益率定為8%,高於長期國債利率3至4個百分點,有利於調動各方面投資天然氣管道建設的積極性;另一方面,由於下游用戶承受能力有限,准許收益率也不宜過高。”這位負責人説。

據了解,國際上天然氣管網較發達的國家管道收益率多為6%左右。“8%的收益率回報預期明確,並適當高於一般工業行業的投資回報率,有利於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管道。”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高級經濟師劉滿平説。

近年來,石油央企已陸續在長輸管道中引入社會資本。2012年中石油西氣東輸三線引入社保基金及民營資本,今年8月中石化宣佈將出售川氣東送管道50%股權。

需要説明的是,8%的收益率是在管道負荷率達到75%時才能取得。這意味著,如果管道運輸企業的實際負荷率低於75%,則實際收益率可能達不到8%;反之,如果負荷率高於75%,收益率可能高於8%。“這將倒逼管道向第三方開放,有利於引入更多氣源,加強競爭性。”郭焦峰説。

進一步推動市場放開,“還需油氣體制改革頂層設計來明確”

“總體上看,管道運輸價格呈降低的趨勢,就單條管道而言,可能有升有降。”中石油一位財務人員説,但按照新機制,對構成定價成本的主要指標如職工薪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明確了具體核定標準,並對不得計入定價成本的情況作了界定。比如西氣東輸管道之前按照12%的收益率核定價格,按照新機制管輸價格即使有所降低,但由於統計口徑發生變化,難以比較。

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劉毅軍説,管輸價格機制改革,只是天然氣行業市場化改革的第一步。未來我國天然氣管網採用什麼模式運行,能否引入更市場化的運作,尚未清晰;從兩頭看,市場主體能否增加,如何推動市場進一步放開,也有待觀察。“這都需要油氣體制改革頂層設計來明確。”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今年將出臺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及配套政策。

新機制適用於跨省(區、市)輸氣管道,並不包括省(區、市)短途輸氣管道及城鎮燃氣配氣管網等。發展改革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説,2017年將全面啟動管道運輸企業定價成本監審工作,制定和調整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同時督促地方加強輸配價格監管,合理制定和調整地方天然氣管網輸配價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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