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關於全面推進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指導意見》解讀

2016-10-12 21:32 來源: 衛生計生委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一、出臺《關於全面推進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指導意見》的背景是什麼?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科技創新、衛生與健康事業改革發展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和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全面推進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為健康中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國家衛生計生委、科技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等相關部門共同制定併發布了《關於全面推進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創新指導意見》),明確了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對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重點工作進行了系統部署。

(一)制定《創新指導意見》是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健康需求的迫切需要。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近期黨中央國務院將要發佈《“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今年8月,黨中央、國務院召開了新世紀以來的第一次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加快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努力全方位、全週期保障人民健康,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打下堅實健康基礎。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一方面,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的進程不斷加快,疾病譜、生態環境、生活方式不斷變化,我國面臨著傳染性疾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雙重疾病負擔與威脅。另一方面,13億人民對過上美好生活,擁有更好的醫療衛生服務、更放心的食品藥品等新期待更加強烈。優質醫療衛生資源不足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的矛盾長期存在。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必須依靠科技創新的支撐和引領。

(二)制定《創新指導意見》是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客觀要求。

黨的十八大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先後出臺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8號)、《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中發〔2016〕4號)和《“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國發〔2016〕43號)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今年5月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習近平總書記要求把科技創新擺在黨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核心位置,提出2020年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2030年進入創新型國家前列,到新中國成立100年時成為世界科技強國的宏偉目標。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生命科學和醫學成為發展最迅速、創新最活躍、影響最深遠的科技創新領域之一,已經形成新一輪科技革命的引領性力量。眾多國家在新一輪科技發展戰略佈局中繼續把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作為重點優先領域進行佈局,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水平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科技創新水平的重要標誌,在這個領域沒有話語權的國家,不可能成為科技強國,衛生與健康領域正在成為世界科技競爭的主戰場。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某些重要領域已躋身世界先進行列,一些前沿方向開始進入並行、領跑新階段。但我國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整體能力和發展水平與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目標相比,仍有不少差距,我國的醫學科技基礎仍然薄弱,原始創新能力和水平仍相對落後,科技創新體系還不夠完善,激勵創新的政策制度環境還需進一步優化等。解決這些問題,迫切需要面向未來,圍繞需求,以更高的站位和更寬的視野,加強戰略謀劃,做好頂層設計,強化前瞻佈局,堅持創新、創新、再創新,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顯著提高衛生與健康科技自主創新能力,使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走在世界前列。推進世界科技強國建設迫切需要加快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突破。

(三)制定《創新指導意見》是促進我國醫藥産業發展的根本保證。

醫藥産業作為成長性好、帶動性強、關聯度高的朝陽産業,是支撐衛生與健康事業改革發展的重要基礎。醫藥健康産業已成為全球最大、最具潛力的戰略性新興産業,將引發世界經濟格局的重大調整和國家綜合國力的重大變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醫藥産業取得長足發展,産業規模快速增長,供給能力顯著增強,但在關鍵領域核心技術受制於人的格局尚未根本改變,缺乏具有自主核心技術的醫藥産品和診療設備,多數國産藥物、醫療設備産品仍以中低端和仿製為主,技術結構落後,附加值較低,産業規模較小,競爭力不高,很多重要專利藥物市場被國外公司佔據,高端醫療裝備和高值耗材主要依賴進口,成為人民群眾看病貴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們必須圍繞人民群眾不斷變化的健康需求,在關鍵領域突破和掌握一批自主核心技術,推進醫藥産業健康快速發展,努力擺脫“關鍵技術受制於人”的狀況。

二、《創新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和特點是什麼?

《創新指導意見》共六個部分,20條。一是推進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二是加快建設協同高效的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體系。主要包括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系統佈局高水平創新基地平臺和重大項目工程、加強臨床醫學研究體系與能力建設、大力推動中醫藥科技創新和構建開放協同的科技創新網絡等措施。三是加快培育和集聚高水平創新人才隊伍。主要包括加快培育和集聚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尖子人才、青年英才,培養一支專業化科技管理隊伍,完善科技人才管理與服務保障制度,從人才評價考核、薪酬和人事分配、“職務發明”獎勵等方面健全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激勵機制。四是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推廣應用。包括實施衛生與健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建立健全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制度等。五是推動科技創新管理體制機制改革。重點改革衛生與健康科技管理體制、大力推進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科技創新、改革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成果準入應用等制度。六是進一步加強對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工作的組織領導。通過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科衛協同”機制,多渠道加大投入,深化國際交流合作,營造創新文化氛圍等,為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提供堅實保障。

《創新指導意見》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突出科技創新在衛生與健康事業改革發展中的優先與核心地位,全面提高對衛生與健康領域科技創新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認識。二是堅持需求和問題導向,緊密結合科技創新工作和衛生與健康行業的實際,以服務健康中國建設為目的。三是將人才作為科技創新的第一資源,堅持人才驅動。四是突出醫療衛生機構在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體系中的主體地位。五是強調加強臨床醫學研究,進一步突出醫療衛生機構作為科技創新資源聚集平臺的作用。六是高度重視推動中醫藥科技創新,注重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和中藥的保護髮展,加快中醫藥走向世界;七是注重“醫研企”協同創新,構建開放協同的科技創新網絡;八是特別指出國家科技創新的各項激勵政策適用於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人員;九是高度重視衛生與健康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

三、《創新指導意見》的主要思路和原則是什麼?

主要思路可以簡要概括為“三個面向、兩個目的、四個重點和四個著力”。“三個面向”是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必須面向“健康中國”建設、面向衛生與健康事業改革發展重大需求、面向生物醫藥科技前沿;“兩個目的”是以保障人民健康、促進健康産業發展為目的,遵循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規律,推進科技創新和衛生與健康工作全面融合;“四個重點”是以加快構建體現中國特色和行業特點的協同高效科技創新體系、發揮科技創新人才的關鍵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改革完善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體制機制等為重點;“四個著力”是著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著力激發創新創業活力、著力推動成果轉移轉化應用、著力營造創新環境,引領和支撐“健康中國”目標的實現。

推進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主要原則是堅持服務需求、人才為先、協同開放、深化改革等。服務需求就是要堅持問題導向,立足解決保障人民健康、促進健康産業發展的關鍵科技問題;人才為先就是要將人才作為科技創新的第一資源,著力激發和調動科技創新人才的活力和潛能;協同開放就是要大力推動協同創新,加強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深化改革就是要破除阻礙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建設激勵創新與成果轉移轉化的良好政策環境。

四、新時期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目標和主要任務是什麼?

面對全球科技創新重大機遇、建設世界科技強國和健康中國的目標要求,《創新指導意見》對新時期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工作提出了到2020和2030年的兩個階段性目標。到2020年,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在國家科技創新體系諸領域中位居前列,中國特色的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體系的整體效能顯著提升,科技實力和創新能力大幅躍升,有力支撐健康中國建設目標的實現。進一步提出了具體目標,主要包括創新體系更加協同高效、自主創新能力大幅提升、支撐引領作用顯著增強、創新環境更加優化等內容。到2030年,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體系更加完備,創新能力得到根本提升,對保障人民健康和促進健康中國建設中的引領支撐作用更加突出,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實力位居世界創新型國家前列。

為實現上述目標,部署了五方面的重點任務。一是加快建設協同高效的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體系;二是加快培育和集聚高水平創新人才隊伍;三是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推廣應用;四是推動科技創新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五是進一步加強對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工作的組織領導。

五、在創新基地平臺和重大項目工程建設上有什麼安排?

《創新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系統佈局高水平創新基地平臺和重大項目工程。一是瞄準生物醫藥科技前沿,聚焦重大需求,加強基地平臺建設。積極推動衛生與健康領域國家實驗室建設,繼續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轉化醫學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委級重點實驗室及中醫藥臨床研究基地建設;深化省部合作機制,佈局一批特色鮮明的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加強各類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學儀器裝置、科技文獻信息資料、生物樣本等資源性和數據性平臺建設等。二是組織實施一批重大項目工程。積極實施面向2030年“健康保障工程”,繼續做好新藥創制和傳染病防治科技重大專項以及精準醫學、重大慢病、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控等重點研發計劃等。

六、《創新指導意見》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和協同創新提出了哪些主要措施?

為進一步提高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水平,推動衛生與健康行業的協同創新,《創新指導意見》提出了針對性強的政策措施。一是構建開放協同的科技創新網絡,加強科研儀器、科研設施、科學數據、科技文獻信息資料、生物樣本等平臺體系建設,整合完善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著力解決科技資源缺乏整體佈局、重復建設和閒置浪費等問題;二是堅持共建共享、廣泛參與,鼓勵醫療衛生機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業等採取聯合建立研發平臺、技術創新聯盟等形式,大力推動“醫研企”協同創新;三是積極推動區域協同創新,加強中央和地方、部門之間、軍地之間協同聯動;四是注重“全鏈條”協同創新,圍繞産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完善資金鏈,以加快臨床診療和疾病防控等應用為導向,統籌推進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産品研發、臨床應用與規範化推廣、成果轉移轉化和産業化等環節的“全鏈條”創新。

七、在加強臨床醫學研究方面,《創新指導意見》提出了哪些具體措施?

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要解決人民群眾的重大疾病防治問題,重要的科學問題和研究需求在臨床實踐中提出,研究成果在臨床實踐中轉化和驗證,臨床醫學研究是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我國臨床醫學研究較為薄弱,重大疾病診療的本土證據缺乏,一些疾病的診療指南還依靠國外循證醫學制定,重大疾病診療水平仍需提高。

為全面加強臨床醫學研究,《創新指導意見》提出重要措施,一要加大臨床醫學研究投入,積極爭取設立專門面向臨床研究的科研計劃和項目;二要加強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協同研究網絡建設,充分發揮醫療機構在需求提出、研究組織、成果轉化應用和人才培養中的核心作用;三要加強臨床研究資源的整合共享,組織多中心和協同攻關研究;四要努力打造臨床研究創新團隊,加強臨床醫學研究隊伍建設。

八、如何推動中醫藥科技創新?

中醫藥科技創新是我國的特色和優勢,既要傳承發展,也要走向世界。要積極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中醫理論,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重大疾病防治領域的優勢特色,重點解決中醫藥臨床難題以及制約中醫藥療效發揮和提高的瓶頸問題。要推進中藥保護和發展,加強中藥資源保護和利用,保障民族藥資源與適生生態環境安全、保障臨床用藥的質量與穩定供給,加快形成中藥標準化支撐服務體系。

九、在創新人才隊伍建設上有什麼考慮?

人才是創新的第一資源,《創新指導意見》將加快培育和集聚高水平創新人才隊伍作為重點任務進行部署。

一是要大力培養和引進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以國家高層次人才計劃、國家重大科技研發平臺和科技計劃項目為依託,造就一批科技創新領軍人才,著力培養一批優秀學科帶頭人、首席科學家、臨床研究領軍人才,加快培養一批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領軍人才,廣泛吸引留學和海外高層次人才。

二是著力打造尖子人才和培育青年英才,打造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中堅力量。重點培養一批基礎研究型、臨床與公共衛生研究型、産業轉化型的創新尖子人才和骨幹團隊;積極培育科技創新青年英才,加大對傑出青年研究人員、優秀醫生和公共衛生人員等青年英才的資助力度。

三是培養造就一批衛生與健康領域專業化和職業化的科技管理隊伍,不斷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

十、主要採取哪些措施激勵科技人才創新?

《創新指導意見》指出,要全面落實《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激勵機制為重點,進一步完善科技人才管理與服務保障制度,採取多種措施激發創新活力,調動人才積極性。

一是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充分發揮用人主體在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中的主導作用。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健全科技人才流動機制,鼓勵和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為人才流動提供便利條件,探索高層次衛生與健康科技人才協議工資制等分配辦法等。

二是改進科技人才評價考核方式,實行人才分類評價。根據創新領域和類型的不同,遵循衛生與健康行業和科技創新活動特點,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科學評價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和社會價值,對基礎醫學研究、臨床醫學、公共衛生等領域建立分類評價制度。

三是改革薪酬和人事分配製度,加大對科技創新人才的激勵。引導科研院所和醫療衛生機構等非科研編制事業單位建立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與崗位職責目標相統一的收入分配製度和穩定增長機制,逐步提高科研人員的基本工資保障水平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水平;擴大機構和團隊的創新成果使用和處置自主權,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

四是健全“職務發明”獎勵制度。探索對科技人員實施股權、期權和分紅激勵,提高主要發明人收益比例。

十一、《創新指導意見》對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提出了哪些措施?

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改革就是要打通科技創新與衛生與健康發展需求的最後一公里,重點針對制約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障礙進行突破,營造鼓勵創新的制度環境和氛圍,最大限度激發科技創新活力。主要措施有:

一是改革衛生與健康科技管理體制,落實“科衛協同”機制。加強科技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協同,共同進行衛生與健康領域科技創新的頂層設計,協同謀劃並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和工程,推進衛生與健康領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及各項科技創新工作。加強衛生與健康行業主管部門在科技戰略規劃與政策制定、創新需求凝練、任務組織實施、成果推廣應用、監督評估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中央和地方的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管理聯動機制,加強科技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協同。

二是大力推進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科技創新。將醫療衛生機構等非科研編制事業單位及人員的科技創新全面納入科技創新工作整體佈局,科技創新的政策制度安排全面適用於醫療衛生機構等非科研編制事業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

三是多渠道加大對衛生與健康領域科技創新的投入,全面落實中央科研項目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加大財政投入,推動重點科研計劃、工程項目、基地平臺等的建設和實施,完善穩定支持和競爭性支持相協調的機制;吸引企業等各類組織加大投入,鼓勵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設立公益性、慈善性基金支持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支持醫療衛生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的自主投入等;加快落實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的有關政策,建立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財政科技經費監管制度。

四是改革完善科技成果準入應用等制度。建立並完善醫療新技術、新産品的分類監管、臨床研究及應用管理等制度,改進藥品臨床試驗審批,落實創新藥物及醫療器械的特殊審評審批制度,簡化藥品審批程序,推動建立創新技術和産品市場準入與醫保制度的銜接制度以及優先使用創新産品的採購政策,完善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

五是進一步加強對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提高對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工作的認識,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既是國家科技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健康中國建設的核心動力和支撐,要把科技創新工作放在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將科技創新貫穿于健康中國建設和深化醫改全過程,強化科技創新驅動事業發展的作用。

六是深化國際交流合作。落實全球健康理念,探索和創新國際交流合作機制與模式,參與和主持大型國際科學研究項目和合作網絡,引進先進技術和智力資源,推動衛生與健康先進適用技術、技術裝備、高端製劑、疫苗、科技服務輸出和合作,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非洲國家的衛生與健康國際科技合作等。

七是營造創新文化氛圍。營造“敢為人先、大膽質疑、寬容失敗”的創新氛圍,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和規範相關行為,大力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環境氛圍。

相關鏈結:關於全面推進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的指導意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