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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國土資源政策助力社會投資

2016-10-14 11:20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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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實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 取消部分項目用地用礦預審

■ 全面推行用地用礦集中辦理

記者從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獲悉,日前自治區政府印發了《關於進一步促進社會投資的若干意見》,要求國土部門採取切實措施助力社會投資,激發社會投資活力。

切實降低企業用地成本。以優先安排用地、降低工業用地出讓金等土地政策,確保滿足自治區統籌推進的社會投資項目用地需求。對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公益性科技和非營利性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其項目用地符合《劃撥土地目錄》的,優先採取劃撥方式供地;對屬於依法應當有償使用的土地,採取彈性出讓年限、長期租賃、租讓結合等方式供地。探索允許各類園區非住宅經營性土地地面建築分棟、分層、分面積辦理産權分割登記手續。

取消部分項目用地用礦預審。除需報批使用新增建設用地或以劃撥方式供地、工業類項目使用存量國有建設用地須進行用地預審外,經營性用地等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不再辦理用地預審;對用地不超過100公頃或佔用塊狀耕地不超過70公頃的自治區審批項目,已辦理批次用地的園區內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單個項目,以及已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書或土地使用證的項目,不再辦理用地預審。單獨選址項目中,除壓覆國家規定的重要礦産資源及我區優勢礦産資源外,用地預審階段不再要求辦理壓覆礦手續。

同時,將全面推行用地用礦集中辦理,實行“一窗受理、全流程服務、一站式審批”的制度;實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實行“同級審查”制度,預審意見由審批核準備案項目的同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記者 唐廣生 通訊員 李欣松)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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