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發展改革委:半月改革動態(2016年9月16-30日)

2016-10-19 15:23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一、投融資體制改革

  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指出,創業投資是實現技術、資本、人才、管理等創新要素與創業企業有效結合的投融資方式,是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資本力量,是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助推器,是落實新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發展新動能和穩增長、擴就業的重要舉措。

  《意見》強調,創業投資發展要堅持服務實體、專業運作、信用為本、社會責任等基本原則,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加快形成有利於創業投資發展的良好氛圍和“創業、創新+創投”的協同互動發展格局,進一步擴大創業投資規模,促進創業投資做大做強做優,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中國創業投資品牌,推動我國創業投資行業躋身世界先進行列。

  《意見》提出,一是培育多元創業投資主體。鼓勵行業骨幹企業、創業孵化器、産業(技術)創新中心、創業服務中心、保險資産管理機構等機構投資者參與創業投資,鼓勵包括天使投資人在內的各類個人從事創業投資。二是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大力培育和發展合格投資者,建立股權債權等聯動機制,有序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創業投資稅收政策,建立創業投資與政府項目對接機制,研究鼓勵長期投資的政策措施。四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構建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的法制環境,落實和完善國有創業投資管理制度,支持有需求、有條件的國有企業依法依規、按照市場化方式設立或參股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母基金。五是完善退出機制。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機制,規範發展專業化並購基金。六是優化市場環境。實施更多的普惠性支持政策措施,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格保護知識産權,優化監管、商事、信用等方面市場環境。七是推動創業投資行業雙向開放。按照對內外資一視同仁的原則,放寬外商投資準入,簡化管理流程,鼓勵外資擴大創業投資規模。堅持走開放式發展道路,提升我國創業投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鼓勵境內有實力的創業投資企業積極穩妥“走出去”。八是完善行業自律和服務體系。加快推進依法設立全國性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健全創業投資服務體系,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從事創業投資,提高創業投資的精準度。

  《意見》要求,要加強統籌協調,完善相關機制,密切發展政策和監管政策的協同配合,建立相關政府部門促進創業投資行業發展的信息共享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二、“放管服”改革

  國務院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日前,國務院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的原則要求、主要任務和監督保障作出規定。

  《辦法》指出,要加快推動政務信息系統互聯和公共數據共享,充分發揮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創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增強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務水平。政務信息資源包括政務部門依法採集、依法授權管理和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産生的信息資源。按照資源共享屬性,政務信息資源分為無條件共享、有條件共享、不予共享等三種類型。同時嚴格規定“凡列入不予共享類的,必須有法律、行政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政策依據”。

  《辦法》強調,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應遵循“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需求導向、無償使用,統一標準、統籌建設,建立機制、保障安全”的原則。《辦法》規定了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編制工作流程,由各政務部門依據統一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指南》,分別編制並維護、更新部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在此基礎上,形成動態更新的國家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

  《辦法》要求,各部門業務信息系統應儘快與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對接,原則上通過統一的共享平臺實施信息共享;凡屬於共享平臺可以獲取的信息,各部門原則上不得要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重復提交;共享信息提供部門要確保所提供信息與本部門所掌握信息的一致性;“誰經手,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共享信息使用部門應按照本部門職責合理使用,並加強共享信息使用全過程管理;同時,要建立疑義、錯誤信息快速校核機制。

  《辦法》強調,促進大數據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統籌協調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每年度向國務院提交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情況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網信辦建立國家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投資和運維經費協商機制,對政務部門落實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要求和網絡安全要求的情況進行聯合考核,凡不符合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網絡安全要求的,不予審批建設項目,不予安排運維經費。同時,將目錄編報和接入目錄管理系統的要求分別納入到政務信息化項目的立項審批和驗收環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網信辦組織編制信息共享工作評價辦法,每年會同中央編辦、財政部等部門對各政務部門提供和使用信息情況進行評估。

  人社部明確“五證合一”社保登記事項。近日,人社部印發《關於做好企業“五證合一”社會保險登記工作的通知》,以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

  根據《通知》,從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進行社會保險登記證管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未納入“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管理的單位仍按原辦法,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並逐步採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登記證管理。

  《通知》明確,各地要及時建立適合“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業務流程,為企業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登記服務。新成立的企業在辦理工商註冊登記時,同步完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實行“五證合一”制度改革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要求企業提供的銀行賬號等指標項目,改革後由企業在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提供。

  《通知》指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充分利用工商部門提供的共享信息,實現企業社會保險登記與職工參保登記業務的有機銜接,切實做好擴面徵繳工作。接收工商部門共享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信息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通過公開信、公告、短信等多種方式,提醒、督促已辦理“五證合一”營業執照的企業在産生用工後30日內,依法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逾期仍不辦理職工參保登記手續的,經辦機構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履行職工參保繳費義務。

  《通知》還指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深化共享登記信息的比對和分析應用,繼續做好年度繳費基數的申報和核定,切實加強跟蹤管理。要建立健全企業社會保險誠信管理制度,規範企業登記和參保繳費行為。

  三、國有企業改革

  央企考核新規發佈,依企業功能分三類實施。國資委和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完善中央企業功能分類考核的實施方案》,明確不同類型的國企經營責任,按照企業的功能和業務特點,將中央企業分成三類實施考核。對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中央企業,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為導向,重點考核企業經濟效益、資本回報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引導企業提高資本運營效率,提升價值創造水平。對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中央企業,以支持企業可持續發展和服務國家戰略為導向,在保證合理回報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基礎上,加強對服務國家戰略、保障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運行、發展前瞻性戰略性産業以及完成重大專項任務情況的考核。對公益類中央企業,以支持企業更好地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産品和服務為導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重點考核産品服務質量、成本控制、營運效率和保障能力。此外,方案還探索建立特殊事項管理清單制度,將企業承擔的對經營業績有重大影響的特殊事項列入管理清單,作為考核指標確定和結果核定的重要參考依據。納入清單的特殊事項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産業、實施“走出去”重大戰略項目等。根據方案,業績考核結果將挂鉤差異化薪酬激勵,並作為企業負責人任免的重要依據等。

  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成立。9月26日,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宣佈成立,總規模人民幣3500億元,首期募集資金1310億元,該基金採用市場化運營,主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重點行業國有企業實施行業整合和專業化重組。

  四、鹽業體制改革

  鹽業體制改革,明確推進時間表。工信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佈《關於做好改革過渡期間食鹽定點生産企業進入食鹽流通銷售領域和食鹽批發企業開展跨區經營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為鹽業體制改革的改革過渡期,現有食鹽定點生産企業證書和食鹽批發企業許可證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為止。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正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鹽定點生産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規範條件》。從2018年1月1日起,現有食鹽定點生産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可依照新的規定申請許可,根據許可範圍從事相應的經營活動。《通知》同時公佈了全國範圍內99家食鹽定點生産企業、40家多品種食鹽定點生産企業,以及31家省級食鹽批發企業的名單。

  五、財稅體制改革

  我國對201項信息技術産品實施關稅減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發佈通知,自2016年9月15日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關稅減讓表修正案》附表所列201項信息技術産品的最惠國稅率實施首次降稅。這些産品對應我國稅則中480多個稅號,包括新一代多元件集成電路、觸摸屏、半導體等,其中大多數産品的進口關稅將在未來3年或5年降為零,少量産品的關稅將在未來7年降為零。此次降稅是為了落實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擴大信息技術協議産品範圍談判成果。2015年12月16日,包括我國在內的24個參加方在肯尼亞內羅畢共同發表部長宣言,明確各參加方要約束並逐步取消201項産品的關稅。

  六、金融體制改革

  財政部、央行發公告建立國債做市支持機制。9月30日,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公告,宣佈建立國債做市支持機制。公告指出,國債做市支持機制,是指財政部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運用隨買、隨賣等工具,支持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對新發關鍵期限國債做市的市場行為。根據兩部門印發的《國債做市支持操作規則》,國債做市支持運用隨買、隨賣等工具操作。其中隨買是財政部在債券二級市場買入國債,隨賣是財政部在債券二級市場賣出國債。國債做市支持操作通過國債做市支持操作平臺進行,國債做市支持參與機構通過操作平臺客戶端參與。操作規則指出,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央庫款預測、銀行體系流動性等情況,確定國債做市支持操作日期、操作額等。操作日前第6個工作日為國債做市支持需求申報日,參與機構于申報日通過操作平臺申報國債做市支持需求意向。開展國債做市支持的條件為每次對至少一隻國債申報隨買(或者隨賣)需求意向的參與機構不少於5家(含5家),同時申報總額不低於2億元(含2億元)。兩部門明確,國債做市支持操作以國債收益率曲線為基礎,採用公開化、市場化的單一價格方式定價。國債做市支持參與機構為做市商中的記賬式國債承銷團甲類成員。財政部將會同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循序漸進、分步實施原則,穩妥有序地開展國債做市支持工作。

  證監會批復滬深交易所發佈實施公司債券簿記建檔發行業務指引。近日,證監會批復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簿記建檔發行業務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簿記建檔發行業務指引》。滬深交易所發佈實施的簿記建檔指引,在全面總結和吸收國內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以《證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為上位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更加突出信息披露的全面性與準確性要求,更有利於保護債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簿記建檔指引》發佈之後,公司債券承銷機構應當依照指引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儘快完善公司簿記建檔的內部制度並嚴格執行。下一步,證監會及滬深交易所將依法依規,全面加強對公司債券市場的監督檢查,努力防範公司債券市場的風險,促進公司債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更好地服務於“三去一降一補”五大重點任務。

  七、地方改革

  上海出臺升級版人才政策。近日,上海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即人才“30條”)。此次發佈的30條實施意見,在涵蓋去年發佈的人才“20條”基礎上,進一步加大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推動將外籍高層次人才工作團隊成員納入直接申辦永久居留證範圍,進一步提高持B證人員的市民待遇,加快推進外國專家證和外國人就業證“兩證合一”試點等。在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方面,逐步將職稱評審權下放給用人主體、行業組織,保障高校、科研院所用人自主權。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職稱評審的前置條件。此外,上海將強化人才創新創業激勵機制。完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收益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獎勵機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扣除其處置過程中直接費用後,其凈收入的70%或以上可用於獎勵個人和團隊。研發團隊收益具體分配方案,由團隊負責人與團隊成員協商確定。

  河南出臺意見支持國企改革。河南省地稅局日前出臺《關於支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從國企資源整合、企業改制、技術升級、職工轉崗再就業和其他稅收政策保障等五個方面,有針對性地梳理了現有支持國企改革的各類稅收優惠政策。比如,國有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時,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不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産,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有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發生的資産評估增值,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可以不徵收入庫,作為國家投資直接轉增該企業國有資本金;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招用下崗失業人員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等。

  海南率先實現異地就醫結算全覆蓋。近日,海南與上海簽訂了異地就醫結算合作協議,至此,海南異地就醫結算合作範圍擴大至全國30個省市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在全國各地擁有223個統籌區,率先實現省級統籌區全國覆蓋(除港澳臺地區)。  近年來,海南通過撥付專項經費用於跨省就醫結算系統平臺開發建設,並制定下發《海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結算服務工作實施辦法》及《海南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操作規程》,對異地就醫的條件、程序、結算方式、監督管理,以及具體異地就醫結算的業務經辦流程、信息管理、統計報表等相關工作,予以細化和規範。通過一系列舉措,截至2016年5月,海南省異地就醫結算服務量從2010年的41人次增至46728人次,發生醫療費用總額1.59億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