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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切實讓文物活起來

2016-10-22 07:41 來源: 文物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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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國家文物局獲悉,為全面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四部門《關於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産品開發若干意見的通知》,充分發揮文物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傳承弘揚中華優秀文化,促進社會文明進步,國家文物局于10月18日公佈了《關於促進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見》。

意見指出,文物利用仍然存在著文物資源開放程度不高、利用手段不多、社會參與不夠以及過度利用、不當利用等問題,各級文物部門、文博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創新實踐,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創造性,努力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

意見提出了文物利用的基本原則,即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要注重發揮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務和社會教育功能,傳承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秉持科學精神、遵守社會公德。堅持依法合規。嚴格遵守文物保護等法律法規,注重規範要求,切實加強監管。堅持合理適度。文物利用必須以確保文物安全為前提,不得破壞文物、損害文物、影響文物環境風貌。文物利用必須控制在文物資源可承載的範圍內,避免過度開發。

意見要求,要多措並舉,切實讓文物活起來。由文物部門管理使用的各級各類不可移動文物應盡可能向公眾開放,已對公眾開放的要進一步挖掘潛力、提升服務,未對公眾開放的要明確開放時限。支持博物館間通過博物館聯盟、對口幫扶、總分館制等,形成博物館藏品資源共享平臺。支持革命文物豐富的地區依託革命舊址興建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挖掘革命文物價值,改造提升陳列展覽。支持革命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與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駐地部隊、城鄉社區、教育機構建立共建共享機制,拓展教育傳播渠道,大力弘揚革命傳統。推動展陳策劃專業化、社會化,打造精品陳列。支持文博單位利用信息、網絡等現代科學技術,創新傳播方式,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務。支持文博單位依託文物資源,多種方式進行文化創意産品開發,面向社會提供知識産權許可服務。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認領認養等形式參與尚未建立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博物館,或者辟為考古遺址公園等參觀遊覽場所的國有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利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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