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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印發《關於促進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見》

2016-10-23 07:33 來源: 文物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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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四部門《關於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産品開發若干意見的通知》,充分發揮文物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傳承弘揚中華優秀文化,促進社會文明進步,近日,國家文物局印發《關於促進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近年來,加大文物保護力度、推進文物合理適度利用日漸成為社會共識。同時,文物利用仍然存在著文物資源開放程度不高、利用手段不多、社會參與不夠以及過度利用、不當利用等問題,各級文物部門、文博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創新實踐,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創造性,努力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

《意見》提出了文物利用的基本原則,即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注重發揮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務和社會教育功能,傳承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秉持科學精神、遵守社會公德;堅持依法合規,嚴格遵守文物保護等法律法規,注重規範要求,切實加強監管;堅持合理適度,文物利用必須以確保文物安全為前提,不得破壞文物、損害文物、影響文物環境風貌,文物利用必須控制在文物資源可承載的範圍內,避免過度開發。《意見》提出,通過擴大文物資源社會開放度、促進館際交流提高藏品利用率、加強革命文物展示利用、創新利用方式,落實文化創意産品開發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等措施,切實讓文物活起來。

《意見》要求,各地文物部門要高度重視文物合理利用工作,進一步解放思想,加強分類指導,出臺具體辦法,積極探索有效途徑,及時總結成功經驗,推動文物合理利用工作邁上新臺階。(文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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