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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分解下達財政涉農資金

2016-11-02 07:46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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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發文要求
及時分解下達財政涉農資金

財政部和國務院扶貧辦今天發佈通知,進一步推進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加強對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的監督管理。

根據通知,各省份在收到納入整合範圍的各項中央財政涉農資金(含提前下達資金)後,要及時將資金分解下達到縣,其中分配給貧困縣的資金增幅不得低於該項資金平均增幅,資金一律採取“切塊下達”,不得指定具體項目或提出與脫貧攻堅無關的任務要求。

兩部門規定,納入整合範圍的涉農資金按原渠道下達到縣後,貧困縣區分中央、省、市各級各類資金並詳細記錄預算指標來源,根據經報備的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方案安排預算,將調整後的預算下達給實際使用單位,按實際用途列相應支出科目,在預算指標賬中記錄有關資金用途調整情況,並相應做好預決算説明和解釋工作,如實反映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記者 曾金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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