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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貧困縣試點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 

2016-08-26 09: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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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8月26日電(記者 鄒欣媛)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了解到,從今年起,寧夏在自治區9個貧困縣(區)試點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進一步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保障貧困縣集中資源脫貧。

根據寧夏《關於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實施意見》,寧夏將以貧困縣為主體統籌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對納入統籌整合使用範圍的財政涉農資金,五年內,自治區、地級市仍按照原渠道下達,資金項目審批權限完全下放到貧困縣。

統籌整合使用的財政涉農資金,涉及各級財政安排用於農業生産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包括中央、自治區級以及各地級市涉及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林業補助資金等。

自治區、市、縣三級在切實增加扶貧投入的基礎上,將脫貧攻堅作為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因素,原則上用於貧困縣的資金增幅不低於該項資金的平均增幅。

同時,寧夏進一步明確統籌使用扶貧資金的職責權限。縣級政府是整合資金統籌使用資金的責任主體,負責到縣資金的使用、管理和項目實施;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各地級市不得限定資金在貧困縣的具體用途,干擾統籌整合使用資金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另外,寧夏還將加強資金監督力度。按照“誰整合、誰負責”的原則,寧夏將強化貧困縣資金整合使用主體責任,建立縣鄉村三級公示制度,全面公開扶貧對象、資金安排、項目建設等情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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