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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國土部門借政策助脫貧攻堅

2016-11-02 10:23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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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用地審批全面納入綠色通道,對於符合規劃、要件齊全、符合用地報批要求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日前,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印發《關於運用國土資源政策全力支持脫貧攻堅工作的通知》,從保障項目落地、拓寬資金渠道、支持産業發展、扶持農民脫貧四大方面,發揮國土資源政策優勢支持脫貧攻堅工作。

《通知》明確了土地利用規劃、用地計劃指標、用地審批時限,確保脫貧攻堅項目落地。對急需開工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可單獨或以縣為單位打包若干個項目進行規劃調整修改,並優先審查批復。對推進易地扶貧搬遷中建設用地規模不足的扶貧開發國土政策試點縣,由自治區直接予以追加,並允許試點縣每年調整一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鼓勵吸納社會資金推動貧困地區通過實施增減挂鉤項目獲得更多增減挂鉤節余指標;允許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用於貧困縣內的佔補平衡;允許貧困地區增減挂鉤項目立項後,先行使用不超過50%的週轉指標,並允許預支一定比例的週轉指標在自治區範圍內有償流轉使用;鼓勵中心城區或城市新區與符合條件的貧困縣協商定向購買節余指標。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支持脫貧攻堅産業發展,對助推移民集中安置點産業發展的涉農龍頭企業,將優先安排産業發展用地;鼓勵涉農龍頭企業在移民集中安置點區域內自發開展“小塊並大塊”耕地整治,給予不超過1500元/畝專項資金獎補;對吸納扶貧搬遷移民就業達到35%,或安排500名以上移民就業的企業,優先安排産業用地。

同時,對整治後的耕地,各地要積極引導農民入股企業經營,共享土地經營收益,以扶持貧困地區農民脫貧致富;對在貧困地區開發旅遊、水電、礦産資源佔用集體土地的,鼓勵實行只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不徵收為國有的土地政策,長期租用集體土地,讓集體和農民共享資源收益。(記者 唐廣生 通訊員 滿興賢)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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