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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部長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

2016-11-03 10:22 來源: 環境保護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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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吉寧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
審議並原則通過《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送審稿)》及《“十三五”環保約束性指標管理辦法(送審稿)》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今日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送審稿)》及《“十三五”環保約束性指標管理辦法(送審稿)》。

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切實保護和改善長江生態環境,落實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環境保護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及沿江11省市,共同編制了《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規劃》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嚴守資源利用上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建立健全長江生態環境保護協同機制,努力把長江經濟帶建設成為綠色生態廊道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先行示範帶。

會議認為,《規劃》客觀總結了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和形勢,確立了規劃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明確了具體工作任務,並提出了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規劃》共九章,堅持問題導向,從影響長江經濟帶生態安全的關鍵環節入手,力圖突出三大方面重點內容:一是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充分體現和具體化《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的部署和要求;二是加強協調聯動,強化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三位一體推進;三是堅持生態系統整體治理,狠抓上中下游、重點地區、重大工程項目、重大制度體系統籌協調和創新。會議決定,《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送審稿)》經進一步修改後報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審議。

會議指出,“十一五”以來,各地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完成了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約束性指標,在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緩解資源環境矛盾、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十三五”規劃綱要要求,確保完成“十三五”環保約束性指標,有必要制定《“十三五”環保約束性指標管理辦法》。

會議認為,《“十三五”環保約束性指標管理辦法》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將總量減排作為改善環境質量的手段之一。《辦法》對目標、適用範圍、基本思路、指標分解、日常管理、考核獎懲、組織實施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與《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等相互銜接、統籌實施;側重於總體性、方向性、改革性要求,主要定位於明確國家約束性指標管理要求;實行環境質量目標管理,以重點工作為主要抓手推進總量減排;同時也對各省(區、市)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相關工作予以指導,充分發揮各地區治污減排主動性。會議決定,《“十三五”環保約束性指標管理辦法(送審稿)》經進一步修改後發佈實施。

環境保護部紀檢組長周英、副部長翟青、核安全總工程師劉華參加會議。

環境保護部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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