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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歐委會變相延續反傾銷“替代國”做法不符WTO規則

2016-11-10 18: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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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 于佳欣)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10日表示,歐委會9日的提案未從根本上取消反傾銷“替代國”做法,只是變相延續,這與WTO規則不符。

歐委會于11月9日向歐洲議會及理事會正式提交修改其反傾銷法律制度的提案,以履行其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規定所承擔的義務,即世貿組織成員應於今年12月11日終止對華反傾銷的“替代國”做法。

沈丹陽在商務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中方認為,提案取消“非市場經濟國家”名單,體現了歐盟履行第15條義務的意願,中方對此表示肯定。

但令中方感到遺憾的是,歐委會提出的新方法以“市場扭曲”的概念和標準替代“非市場經濟”的概念和標準,並沒有從根本上取消“替代國”做法,只是在變相延續原有做法而已。這一方法既沒有全面徹底地履行議定書第15條的義務,也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

沈丹陽表示,中方強調三點原則立場:一是必須徹底履行義務,即第15條日落條款全面生效,“替代國”方法應全面終止;二要科學公正,新的標準和方法應該公正、合理、透明,不能形成新的歧視;三是到期後應完全按照WTO規則採用一般反傾銷辦法,不應變相延續“替代國”做法。

沈丹陽表示,中方希望歐方在第15條問題上信守承諾,按期、全面、徹底地履行義務,維護中歐經貿關係健康發展。中方也將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權利,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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