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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將擴大控煙範圍 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等禁煙

2016-11-11 18: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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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1月11日電(記者 仇逸、龔雯)《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的決定》11日經表決通過,明年3月1日起,上海公共場所控煙範圍將擴大,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

此外,一些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也將禁止吸煙,包括託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培訓機構以及兒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婦幼保健院所、兒童醫院,體育場所、演出場所的觀眾坐席和比賽、演出區域等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

與原有條例相比,修改決定將室內禁煙區域從特定的室內公共場所擴大到了所有的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其中,特別是在旅館、餐飲場所、娛樂場所、室內工作場所、交通樞紐等場所做了擴大:一是旅館的室內區域將實現全面禁煙;二是餐飲場所、娛樂場所將不能劃定吸煙區域;三是國家機關的會議室、餐廳以及共用的工作場所等室內公共活動區域將禁止吸煙;四是機場、鐵路客運站、港口客運站等將取消吸煙室。

為了更好體現從嚴從緊控制吸煙的導向,修改決定將室內禁止吸煙的一般規定與特殊情況需要設置室內吸煙室的例外規定分別表述。單列一條作為特別規定:“因特殊情況設置的室內吸煙室的具體要求,由市人民政府作出規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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