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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改革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2016-11-12 15: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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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呼和浩特11月12日電(記者 賈立君)“小學、初中入學,禁止考試;高中實施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並與高考挂鉤;高考將不分文理科,減少加分項目。”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近日出臺的《內蒙古自治區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顯示,自治區將對教育考試招生制度進行大幅度改革。

義務教育:就近免費入學 禁止考試招生

方案顯示,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和普通初中招生,全面實行免試就近入學政策,不得以任何名義、理由採取考試、考核或變相考試等形式招收新生。“陽光分班”,不得以各種名義設立重點班、實驗班。

小學、初中“劃片招生”。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合理劃定每所公辦學校的招生範圍。校際差距明顯的地區,確保每個片區內都有優質學校。

鼓勵和引導民辦中小學校在本行政區域範圍內招生,不得到異地組織考試選拔生源。對於聯合或委託社會培訓機構舉辦“佔坑班”選拔生源,加重學生課業和經濟負擔的,要嚴肅查處。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不得收費。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全日制學校為主”的原則,統籌安排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學齡子女入公辦學校學習,並及時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手續。

為與高中教育銜接,初中也將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考試和評價結果作為升學依據。

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 綜合素質評價

在目前試行的基礎上,將全面實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考試科目範圍,由自治區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和學科課程標準確定。從2018年秋季開始,凡取得內蒙古普通高中學籍的在校新生以及有需求的社會人員,均可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也是提供給高等院校招生錄取的依據。其中,學生自主選擇的3科等級考試成績納入高考總成績。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含公民素養與品德表現、學業水平、運動與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情況,是學生畢業、升學的重要參考。

高職院校招生分類考試 高考2021年起不再分文理科

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高中階段畢業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

最受關注的是,內蒙古從2018年普通高中一年級新生開始,不再分文理科。從2021年開始,考生總成績由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3個選考科目成績組成,同時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分值不變,使用全國統一試卷。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的3個選考科目,由學生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學科中自主選擇。

大幅減少加分項目,取消體育和藝術等特長生、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跡者、奧林匹克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及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等6項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暫時保留少數民族、烈士子女等幾項加分資格。逐步要將高考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到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增加農村牧區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逐步擴大自治區重點高校對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牧區學生的定向招生比例。

方案表明,改革旨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素質教育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2016年啟動改革方案,2018年整體實施,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規律、順應時代要求、具有地區特點的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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