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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做出反饋
江蘇三重問題待整改

2016-11-15 17: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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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11月15日電(記者 秦華江)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2016年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自近日起陸續向地方反饋。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15日向江蘇省委、省政府做了督察反饋。

督察認為,江蘇省環境保護工作總體走在全國前列,在全國率先制定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率先頒布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制修訂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等10余部地方性環保法規。深化水污染防治,對涵蓋66個斷面的區域水環境實行“雙向補償”政策,在實施“河長制”基礎上,大力推進“斷面長制”;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將大氣排污權交易由電力向鋼鐵、水泥等行業拓展;初步建立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建立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實施與生態紅線保護直接挂鉤的生態補償轉移支付制度。

督察指出,江蘇省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明顯進展,但該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具體存在三方面主要問題:

——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不到位。國家與江蘇省簽訂的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要求,江蘇省到2017年底需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但在該省2014年和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中,均未將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要求納入對地市的考核範疇。此外,長江保護部署推進不夠有力,2013年以來新增鋼鐵産能控制不力。江蘇省在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方面還存在考核偏軟問題。

——環境風險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江蘇現有各類化工生産企業6300余家,入園率僅30%左右。一些企業違法排污問題突出,周邊地表水污染嚴重。長江江蘇段多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存環境違法問題。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危險廢物超期貯存、非法轉移和非法填埋等問題突出。此外,江蘇省部分污染場地環境風險較大,需提高管控能力。

——部分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徐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但仍然違法違規建設不少高排放項目。鹽城市及有關區縣長期放任鹽城國家級珍禽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進行多種開發活動。連雲港市一些産業園區污染問題十分突出,群眾信訪投訴不斷。2015年,太湖流域15條主要入湖河流中10條總氮、9條總磷未達到國務院“十二五”太湖流域污染防治水質目標要求,流域內畜禽養殖污染嚴重。此外,洪澤湖、駱馬湖非法採砂問題屢禁不止,對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及湖泊水生態環境造成威脅。

江蘇按照邊督邊改要求,目前共辦結2451件環境舉報問題,責令整改企業2712家,立案處罰1384件,處罰金額9750萬元,拘留108人,約談618人,問責449人。

根據督察安排,江蘇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據了解,自7月起,2016年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進駐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等8省區,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環保督察。從近期起,督察結果將陸續向被督察地方反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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