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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將首次開展省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評優工作

2016-11-17 08:45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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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記者從省就業服務局獲悉,為發揮創業孵化基地的示範與輻射作用,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的通知,省就業服務局、省就業促進會將於11月下旬開展青海省省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評優工作,這是我省首次開展相關省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評優工作。

據介紹,我省創業孵化基地經過近年來的建設和發展,在創業促進就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通過開展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的認定和評優工作,將建立健全我省創業孵化基地認定機制,規範創業孵化基地運營管理,提高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層次,發揮創業孵化基地的示範與輻射作用,為兌現鼓勵創業孵化基地發展的優惠政策奠定基礎。從已認定的青海省省級創業孵化基地中,擇優認定青海省優秀創業孵化基地,為申報全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創造條件。

青海省省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評優工作堅持評審條件穩定性原則,即評審條件以《青海省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管理暫行辦法(試行)》規定的條件、功能為核心,適當補充個別關鍵性條件;評審條件一致的原則,無論申報單位的性質、規模、隸屬關係的差異,都用“一把尺子”衡量;評審條件公開原則,即建立了評審條件與評審打分的對應關係,儘量減少評委裁量幅度;堅持創業孵化基地定義原則。把是否具有創業孵化功能作為對申報單位取捨的前置條件。

此次認定和評優工作分為認定青海省省級創業孵化基地和評審青海省優秀創業孵化基地兩個層次。先進行青海省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的認定,這既是對創業孵化基地基本條件和運營能力的認定,也為今後我省創業孵化基地運營樹立了標準。之後,從認定的青海省省級創業孵化基地中,擇優評審青海省優秀創業孵化基地,這是對創業孵化基地中規模較大、設施比較完善、服務和運營能力強、孵化效果顯著、吸納就業較多、具有長期發展潛力的認定。青海省省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評優的前置條件為同時具備相關條件,才能申報青海省創業孵化基地的認定和評優。

認定和評優工作程序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各申報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逐項對照青海省創業孵化基地的申報、認定和評優條件,先行認真自查,進一步完善和規範有關條件,抓緊準備申報材料;第二階段為及時報送申報材料。收到申報材料後,相關單位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初審。通過初審的單位直接進入下一階段的工作,未通過初審的單位,附初審意見退回申報材料;第三階段為組織專家實地考察核實情況,即以青海省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評優條件為依據,對申報材料列舉和説明的情況逐項核實;第四階段為組織專家認定和評審。匯總認定和評審情況、計分情況、專家認定意見,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定。(記者 張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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