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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起固體廢棄物跨省環境公益訴訟案開審

2016-11-25 14: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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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11月25日電(記者 宋曉東)記者25日從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河南省企業社會責任促進中心訴貴州銅仁市銅鑫汞業有限公司等被告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件,日前正式開庭審理。這是首例由河南公益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據了解,2016年6月,貴州銅仁銅鑫汞業有限公司與內蒙古伊東集團東興化工有限公司達成協定,將廢氯化汞觸媒從內蒙古運送至貴州進行回收處理。然而,途中一輛貨車將39.05噸廢氯化汞觸媒傾倒在河南洛寧縣境內,並且未進行任何防護措施。

河南省企業社會責任促進中心主任林彬表示,貴州銅仁市銅鑫汞業有限公司等被告及相關責任人,涉嫌非法傾倒和轉運有毒物質廢氯化汞觸媒,對地表、水、土壤、大氣等造成危害,特別是堆放地點臨近河流,在降水較多的夏季很可能會對周邊環境帶來嚴重影響。2016年8月,河南省企業社會責任促進中心正式向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被告承擔消除環境污染風險、恢復原狀等責任。

對此,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陳曉景表示,環境公益訴訟具有顯著的預防性,只要能根據有關情況合理判斷出可能使社會公益受到侵害,即可提起訴訟,由違法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案的審理凸顯了司法在保護環境的地位和作用,將有力震懾環境違法行為,保護綠色生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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