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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對民辦養老機構實行補貼
每張新增床位最高補5000元

2016-11-27 16:5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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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寧11月27日電(記者 徐海濤)為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推進養老服務社會化,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近日印發《民辦養老機構補貼暫行辦法》,將對民辦養老機構實行補貼制度。辦法從發佈之日起實施,試行3年。

辦法規定,凡是廣西行政區域內同時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民辦養老機構,均可獲得補貼。申請補貼時需符合三個條件:一是運行和管理符合《養老機構基本規範》;二是取得房屋産權證明或簽訂5年(含)以上《房屋租賃合同》,或簽訂《公建民營運營合同》;三是與入住老年人簽訂6個月以上的服務協議,包括區內外60歲(含)以上老年人。

補貼分為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其中建設補貼主要針對新增床位,為一次性補貼,按房屋性質分三類,第一類是自建、購置房屋,給予每張新增床位5000元補貼;第二類是租賃房屋且租期5年(含)以上,給予每張新增床位3000元補貼;第三類是公建民營養老設施,房屋等基礎設施由政府投資,運營方投入裝修和設施設備,補貼標準也是3000元。

運營補貼方面,其補貼主要用於養老機構服務條件的改善及護理人員的薪酬補貼等。對於失能老年人,則採取養老機構星級、老年人能力等級相結合的方式,區分15個檔次給予每人每月60元至160元不等的補貼。

辦法規定,有意申請補貼的民辦養老機構,可在當年7月15日前,向實施設立許可的民政部門申請上年7月1日起至當年6月30日止的補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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