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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旅遊投訴實施首接負責制 “踢皮球”將受處分

2016-11-28 15: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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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1月28日電(記者 王海鷹)新修訂的《山東省旅遊條例》近日經山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這一法規,旅遊投訴將實行首接負責制,在旅遊投訴中“踢皮球”的部門及工作人員將受處分。

山東省旅遊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旅遊投訴統一受理轉辦機制,旅遊、公安、交通運輸、商務、文化、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價格等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旅遊投訴。

旅遊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接到旅遊者的投訴,能夠當場處理的,應噹噹場作出處理決定;不能當場處理的,屬於本部門處理的事項,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決定受理的,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45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情況複雜的經行政負責人批准可延長30日作出處理決定,並回復投訴者;決定不予受理的,要向投訴者説明理由。屬於其他部門處理的事項,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移交有關部門,並告知投訴者,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回復投訴人和移交投訴的部門。

山東省規定,未按照旅遊投訴統一受理轉辦機制規定處理旅遊投訴的,由主管機關或者所在單位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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