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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上年度審計問題整改處理80人次

2016-11-29 09:03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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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省審計廳廳長何麗娟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2015年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時指出,據初步整改情況統計,截至2016年10月底已按要求上繳各級財政資金7.16億元、歸還原渠道資金7.63億元、規範賬務資金73.35億元、下達和撥付項目資金100.67億元,按照審計意見完善內部管理制度148項、處理相關責任人80人次。

如省環境保護廳對涉及物業出租未經評估審批、服務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標、虛大物業支出截留財政資金等問題的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責令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深刻檢討;省人民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對審計報告指出需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問題,已由院監察室開展調查核實。

此外,針對東莞、陽江兩地發現的“一人有兩個以上公積金賬戶”問題,有關部門加強對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篩查和整理合併,對信息系統增加“對一人擁有多個賬戶問題進行限制”的功能,堵塞信息系統管理漏洞。

何麗娟表示,下來將加大問責和責任追究力度,對審計查出的違紀違法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追責。對不按規定期限和要求進行整改、屢審屢犯的,要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嚴肅問責。要把審計結果及其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和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要納入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的內容,作為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年度考核、任職考核的重要依據。 (記者/辛均慶 通訊員/任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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